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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5-2-/2019-051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专项规划 发布日期 2019-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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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教育
龙陵县特殊教育情况报告

近年来,龙陵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要求,积极推动《残疾人教育条例》的实施,特殊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力,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办学条件、办学水平、社会效益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至2019学年,龙陵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08校,其中完全小学110校;普通中学17校(完全中学4校,初级中学13校);教师进修学校1校,职业高级中学1校,幼儿园78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全县共有学生53950人,有教职工3353人。龙陵县特殊教育学校现有教职工19人,其中专任教师13人,后勤保育员(临时工)6人。有培智教学班8个,在册学生133人(送教上门48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100%。学校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12亩),建筑面积2706平方米。

二、贯彻实施《残疾人教育条例》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确保《条例》广泛知晓。深入学习《残疾人教育条例》,了解条例在理念、发展目标、教育原则、教学安置等方面的调整和变化,根据《条例》内容,进一步明确了教育、残联和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责分工。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走近残疾人,用喜闻乐见的形式向残疾人宣讲条例,及时让广大残疾人,特别是广大农村残疾人及其家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知晓自己的权力与义务,勇于自我维权。同时充分发挥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宣传解读条例,使全社会了解残疾人、理解残疾人,提高守法意识和自觉性,逐步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积极主动作为,确保《条例》顺利实施。残联等各部门积极主动配合教育部门落实条例,将《条例》融入教育改革发展大局,抓好残疾人教育相关政策与规划的制定与实施,龙陵县人民政府于2013年9月开办了龙陵县特殊教育学校,招收全县盲、聋哑、智障三类适龄儿童,学制为九年,即小学6年,初中3年都在特殊教育学校完成。目前全县7至15周岁实名残疾儿童410人(2018年底残联办证数),通过在本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附近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轻度残疾)和送教上门(重度残疾)等方式,已全部入学,享受不同形式的教育。大力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2018年通过广泛征求意见,结合上级文件通知要求,研究制定了《龙陵县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认真落实“一人一案”,解决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问题。探索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以上阶段教育。同时加大对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

(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条例》落实到位。残联等有关部门及时准确了解残疾人的教育诉求,并将情况及时完整地反映给教育部门,共同研究对策。积极推动将《条例》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教育督导检查工作中,并主动联系人大、政协等部门,不定期开展条例执行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切实维护残疾人教育权力。

三、全县特殊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一)重谋划,推动特殊教育加快发展

一是加强合作。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关心支持特殊教育,建立了县人民政府主导,教育部门牵头,机构编制、发展改革、民政、财政、卫生计生、残联等多部门合作的特殊教育发展工作机制,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展特殊教育的责任,实现跨领域协作。在落实普惠性教育政策和工程项目等方面加大支持特殊教育的力度,同时专门制定特殊的政策措施,给予残疾学生特别扶助和优先保障。搭建医教结合、送教上门、入学安置等特殊教育服务体系。县残联每年投入2至3万元经费,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教育康复工作,并且参与学生的送教上门和康复训练活动。县民政局也对家庭困难的学生给予生活补助或者购买校服、生活用品等。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经常到学校开展爱心捐赠活动。

二是健全机制。为保障特殊教育稳步推进,县政府专门把普及发展特殊教育列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计划,制定了相关配套政策。同时,县教育体育局将特殊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基础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做到特教与基教工作做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督导。经常性地深入县特殊教育学校及各乡镇检查督促特教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把检查结果作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评估考核的依据,与学校评优推荐和校长绩效考核挂钩,使特教工作得到了有效的组织保障。

三是摸清底数。每年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城区学校都要组织力量对本区域内适龄残疾少年儿童的入学情况进行统计,以乡镇为单位,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建立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档案,建立残疾儿童少年发现、报告、诊断、评估、初期安置、实施教育等完整的教育服务体系。根据家长意愿,实行就近入学或送至特教学校就读,逐年提升区域内残疾少年儿童的受教育水平。

四是营造氛围。各乡镇、各部门着力营造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的氛围,加大对特殊教育的基本政策、科学知识、改革发展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学生和家长充分认识特殊教育对促进残疾人成长成才和终身发展的重要作用。每年结合“全国助残日”开展“特殊教育宣传月”,采用多种形式,献爱心、送温暖,提供志愿服务,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尊重、关心残疾儿童少年,理解、支持特殊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强保障,提升特殊教育办学水平

一是经费投入有保障。借助国家第一次、第二次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已投入资金1106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667万元,功能室及其它建设439万元。学生除享受“两免一补”外,还补助生均公用经费每人每年6000元,2018年以来共拨付寄宿制学生生活费和营养餐费等民生资金26万元,惠及残疾儿童111人。

二是办学条件有保障。建成1936平方米教学楼一幢,内设先进的多媒体教室6间,多感官统合训练室、电脑室、语训室、律动室、感统训练室、运动康复室、家政室、美工室、图书室(藏书4000余册)、心理康复室、烹饪实训室和石斛加工实训室等功能室12个;建成550平方米学生宿舍楼一幢,内设学生宿舍15间,能容纳住校生100人左右;建成162平方米师生食堂一个,基本能解决目前的师生就餐问题。2016年成立了县资源中心,管理、指导、咨询、研究、评估、服务全县特殊教育。投资60万元先后又建成了镇安、平达、象达、龙新、龙江和勐糯六个中心学校的资源教室,服务辖区内的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和重度残疾儿童的教育。

三是师资队伍有保障。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把好教师转入关,在选调教师的时候,要求品学兼优,有爱心,能吃苦耐劳,不怕脏不怕累的教师调入。其次,严格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准入机制,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在康复训练、心理辅导等方面的综合技能培养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凡调入学校的教师,都要到省市级参加至少20天的转岗培训和业务培训,并且要求取得手语合格证或盲文证。把好交流学习关,教师内部交流学习采取推门听课常态化,每年还开展一次优质课评比活动。外出交流学习活动,每年选派教师参加市教育体育局举办的培智教育课堂教学交流活动,经常性组织青年教师到其他学校交流学习。目前,现有专任教师中取得本科学历11人,取得专科学历2人;高级教师2人,一级教师7人,二级教师3人,未评级1人。2019年3月到昆明签约特殊教育专业毕业学生1人,促进了学校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三)促落实,夯实特殊教育办学质量

一是加强德育工作。面对新的形势,针对学生个性特点和身心发展的需求,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德育主题教育活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健全人格。通过讲英雄故事、看卡通片、动画片等方式,教育学生感恩励志、规范学生行为习惯,开展“四自”教育主题活动,充分利用校园文化来感染、熏陶学生的行为习惯。成立了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管理,帮助学校维护学校合法权益,起到了很好地作用,教师家访率达100%。

二是抓实教学工作。学校坚持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文化教育、康复教育与技能教育并举。根据学生残疾的不同情况和不同程度,还开设了音乐律动、语言训练、精细化操作、感觉统合训练、心理咨询、体育康复等康复训练课程。开展技能教育,为培养学生的一技之长,增强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1至6年级,主要学习生活自理、规范言语行为,7至9年级,学校立足龙陵当地社会经济实际,在传授基础文化知识的同时,先后开设烹饪实训和石斛加工等技能专业课。结合实际,计划开设玉雕、养殖、种植和育苗嫁接等适应龙陵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逐步将职业教育推向市场,让职业技术培训为学生步入社会就业创造良好的条件。让更多的残疾学生通过掌握一技之长,毕业后走向社会,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成为一名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及建设者。

三是强化管理工作。加强学校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全体师生的法治意识,基本形成依法治教的工作格局,初步建成符合特殊教育特点的理念文化、制度文化、环境文化及行为文化。着力抓好后勤管理各项工作,做到食堂整洁干净,食品安全卫生,制度科学实用,宿舍管理严格,财务管理规范。

(四)抓统筹,突显特殊教育办学特色

一是统筹好学校教育与送教上门,让所有孩子都能享受同等的教育。为深入贯彻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等文件精神,扎实抓好教育精准扶贫,推进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完善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我县适龄重度残疾和多重残疾儿童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力,县特殊教育学校于2016年开始开展为重度残疾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的工作。由学校选派责任心强、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开展“送教上门”,成立送教上门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进行具体组织和业务理论指导。送教教师按课程设置要求,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确定教学目标,制订教学计划,编写教学案例,定期深入残疾儿童家庭开展送教服务,把“送教上门”当作学校与家庭共同教育好重度残疾孩子的一道桥梁。截至目前,已开展了6轮200多人次送教上门活动。送教上门涉及智力障碍、肢体障碍、多重障碍等残疾学生48人。服务的对象为龙陵县内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但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7—15周岁重度残疾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

二是统筹好育人为本与多元发展,让素质教育在特殊教育学校体现。尊重残疾学生的个体差异,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提高特殊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残疾学生多元化、个性化、可持续发展,为他们适应社会、融入社会奠定基础。特殊教育学校除正常的开展文化知识教育和康复训练外,主要培养生活自理能力,规范言语行为和生活行为,简单的生活技能,进行生活技能教育和职业教育,让他们自由学习、轻松学习、快乐学习,在娱乐中学习,提高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和适应社会能力。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残疾人教育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办学条件有待改善。学校校园面积狭小,校舍不足,随着学生人数的增加,教室和功能室不够用,无实训基地,体育设施、运动场建设滞后,严重制约着学校的发展。

三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教师数量不足,编制少,按照《云南省特殊教育学校机构编制标准》,培智学校师生比为1:2.5,应有教职工53人,现在只有19人,其中专任教师13人(1人长期被省残联借用),缺教职工34人,特别是送教上门的48个学生,分布在全县各乡镇,居住分散,送教上门工作量很大。缺乏专业教师,所有教师都是从普通学校转岗过来,对于康复课和学生个别化分析评价等专业知识掌握不够,无法深入开展。

四是生活保障有待提高。学生生活费主要来源于寄宿制学生生活费和营养餐费(每人每年1250+800=2050元),学生每人每年的生活费大概是3000元(15×200)左右,学生每人每年大概差生活费是1000元左右。

五是工作合力有待形成。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职责履行不到位,达不到管理和指导全县特殊教育的目的。社会关注、关心、支持力度不够,很多职能部门履行职责不够到位,各部门联动性不强,没有形成合力办学。

六是办学质量有待提升。办学效益发挥不充分,如:学校没有招收到盲生和聋哑生,所以,没有开设盲文教学和手语教学。校本教研,课题规划等教研教改内容正在进行研究探索,还没有成果及转化。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意见建议

(一)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结合实际,明确发展定位,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全面改善办学条件。由于校舍扁窄,目前功能室和教室不够用,体育场地不足,没有实训基地。争取到2019年县特殊教育学校建成儿童淘气堡1个,建成塑胶篮球场和塑胶活动场地1个,建成花卉盆栽实训基地,到2020年建成蔬菜大棚实训基地。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建议整校搬迁重建。

(二)完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和巩固水平,加大力度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认真实施好已立项建设的资源中心(资源教室)项目,计划2019年建成心理咨询室一间,到2020年县内所有乡镇中心学校及有5个以上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完全小学都建有1个资源教室。计划2019年购置学前教育教学、生活设施设备一套,建成1个学前班教室。

(三)落实特殊教育经费保障。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在制定学前、高中阶段教育的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时,同步制定相应的特殊教育拨款标准,逐年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生均拨款标准,2020年以前争取把特校学生生活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加大残疾学生资助力度,义务教育阶段在“两免一补”的基础上,针对残疾学生特殊需要,增加补助的种类,提高补助水平。

(四)加强特殊教育队伍建设。建议增加编制,按标准按专业配置教职工。加快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组织全县从事特殊教育相关人员积极参加省级培训,提高特校教师待遇,关心特殊教育教师的身心健康,改善特殊教育教师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