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2022-0906006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2-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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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审计局:
审计局于2022年2月15日至6月17日对我单位2019至202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我单位已于7月20日收到了《审计报告》。我单位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专门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对审计组所提出的问题逐条进行分析自查,制定了整改措施。现就贵局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整改如下:
一、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本次审计对我单位2019至202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报告既肯定了我单位发展取得的成效,又指出了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所列基本符合事实。下一步,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审计报告的要求,认真自查,积极整改,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促进龙陵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审计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违规报销差旅费6797元。
龙陵县龙新乡中心学校2019至2021年部分出差人员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使用的车票未有实名制35人次5817元;在2019年1月第18号记账凭证中邓俊芳报销到楚雄培训,多报销培训期间1天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180元;在2019年11月第29号记账凭证中,寸待坤、麻广蕊、昝芳华、王竹玲和杨旭荣5人到楚雄培训,往返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乘车,期间既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又报销市内交通费,形成多报2天市内交通费共计800元。我校已对审计发现的违规报销差旅费进行了清退处理。
整改措施:我校已对审计发现的违规报销差旅费进行了清退处理,并于7月25日进行清理上交,在7月第12号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二)重复发放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7人8150元。
龙新乡中心学校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因统计失误,重复发放困难学生生活补助3人共计1150元(其中2人1000元,1人150元),追加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重复发放14人共计7000元。
整改措施:我校已对审计发现的重复发放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费进行了清退处理,并于7月25日进行清理上交,在7月第12号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我单位高度重视审计局提出的审计建议,要求财务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补齐短板,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差旅费报销管理,严格执行《龙陵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报销差旅费;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审核会计资料,规范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和准确;严格落实落细政策制度,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及学生餐政策,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龙陵县龙新乡中心学校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