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2022-0628008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2-06-28 |
文号 | 浏览量 |
廖彦发、王立志、杨文平、康万厚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设立初中阶段特殊违纪学生教育机构的建议》(第0040号),已交县教育体育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中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责任是成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根据需要合理设置当地的专门学校,研究确定专门学校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由教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司法行政、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专门学校等单位,以及律师、社会工作者等人员组成。目前,关于在龙陵建一所专门学校的条件尚未成熟,待条件成熟后县教育体育局将积极争取项目实施。
感谢你们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继续为龙陵教育事业发展献计献策。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尹发省,0875—612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