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2021-0702014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1-07-02 |
文号 | 浏览量 |
王云华委员:
你在龙陵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提的《关于龙陵县城托幼机构最迟放学时间的提案》(第0080号),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城区大部分托幼机构均位于城区交通易拥堵地段,因幼儿园的幼儿必须要家长接送,为确保幼儿及家长的生命安全,缓解城区交通拥堵,所以托幼机构与中小学应错峰放学。目前,虽然已错时错峰,但托幼机构周边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交通拥堵现象。
二、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相关规定,幼儿两餐间距为3.5—4小时,城区幼儿园午餐时间普遍为11:30左右,若将放学时间延迟为下午6:00,严重违背幼儿生长发育规律,严重伤害幼儿身体健康。
三、目前,龙陵县幼儿园周五下午放学时间为:大班14:30、中班14:40、小班14:50,确实给部分家长接送孩子带来一定困难,经我局研究,已督促县幼儿园于2021年5月1日起将周五下午放学时间调整为大班5:00、中班4:45、小班4:30。
感谢你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赵应顺,0875—612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