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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5-2-11_B/2017-0509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17-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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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教育
龙陵县教育局关于对政协龙陵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81 号提案的答复

熊金兰、姜景明、张美芹委员:

你们在政协龙陵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的《关于尽快解决全县幼儿教师编制问题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局在2015年就将《龙陵县教育局关于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学前班)编制调整方案的请示》(龙教上字〔2015〕9号)文件,上报县编制委员会,县编制委员会已作批复。具体如下:

2017年龙陵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94校,其中:完全中学4校,初级中学13校,职业中学1校,特殊教育学校1校,教师进修学校1校,完全小学111校,幼儿园(含民办3所)63所,小学附设学前班46校50个班。共有在校生52092人。有教职工3306人。共有编制3336个,其中:中学1251个,小学1552个,幼儿园316个,职业中学145个,教师进修学校30个,特殊教育学校15个,教研室12个,电教站2个,财务核算中心8个,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5个。

几年来,我县根据中小学生的变化情况,合理调整中小学布局,整合教育资源,逐步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和幼儿(学前)教育,使教育得到均衡发展。由于教育格局发生了变化,原来核定的中小学幼儿园编制(新办幼儿园和小学附设学前班未有核定过编制),已不适应教育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4号)和(云政办发〔2002〕52号)及(保政办发〔2002〕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山区比例较大、学校布局分散的特点,目前,我县使用的中小学师生比例为:高中1:12.5,初中1:15,小学1:19,农村幼儿园、学前班参照小学标准。其中:小学小于1:19比例的1个班保证1名教师。开设英语的小学增配英语教师,开设英语4个班的配1名英语教师,4至8班以上配2名英语教师,有食宿生的小学配1名生活教师。

根据我县实际,中小学、幼儿园(学前班)的编制作如下调整:

一、每个乡镇中心学校,设置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编6个,即校长1人,支部书记1人,会计报账员1人,师训员1人,学校建设校建员1人,学校信息员1人。其中校领导职数设1人。

二、完全中学、职业中学设校领导职数4人,即校长1人,副校长3人。初级中学、教师进修学校、县幼儿园设校领导职数2人,即校(园)长1人,副校(园)长1人。学校领导职数不单独核编,已含在学校编制中。

三、按师生比例测算,全县应设编制3336个。其中:中学1251个,小学1552个(含每个中心学校6个编制),幼儿园(学前班)316个,职业中学145个,教师进修学校20个,特殊教育学校15个,教研室12个,电教站2个,财务核算中心8个,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5个。

今后,我局在总编制不变的情况下,将会根据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变化,动态调整和管理编制。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龙陵县教育局

2017年4月24日

(联系人:鲁兴新,联系电话:0875—6123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