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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5-2-11_B/2017-0508014 发布机构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17-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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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教育
龙陵县教育局关于对政协龙陵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79 号提案的答复

姚茂金、孔祖有、普长科、王从焕、吴艳忠、何明忠、何开果、李构芹委员:

你们在政协龙陵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的《关于加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控掇保学工作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你们的建议很好,尤其是由乡镇主导、学校与家长签订《履行义务教育法责任书》,并纳入行政强制范畴的建议,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近年,我县的县、乡两级政府着力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巩固提高全县“两基”工作成果。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巩固“两基”成果,切实抓好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龙陵县实行乡镇和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方案》,龙陵县教育印发了《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作为校长任期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今后我们将继续落实已成经验的控辍保学五项措施,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

要求各学校进一步认识抓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管理责任,增强责任感,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广泛动员各方力量,抓严、抓细、抓实,防止在校学生流失。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控辍保学”《五项制度》,强化法律意识,营造全社会重视教育的氛围,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固率均达到“两基”巩固要求。

二、强化管理,落实目标责任

实行“控辍保学”工作目标责任制,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教育局与各学校,校长与班主任、教师,班主任、教师与学生家长层层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逐级分解“控辍保学”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学籍管理,及时为学生建立电子学籍,学校对学生异动情况要及时登记造册,详细核实和记录,做到情况清楚,手续完备,操作规范。重点监控辍学现象,对学生学籍变动定期分析,严禁弄虚作假和信息外漏。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以及教育系统精准扶贫等惠民政策,杜绝乱收费,确保孩子不因贫而辍学、失学。

三、强化督查,营造良好氛围

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率、辍学率、巩固率等指标从严要求,从严考核。要求学校主动配合地方人民政府依据《义务教育法》,监督相关部门及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你们提出的学校与家长签订《履行义务教育法责任书》,对辍学生家长纳入行政强制范畴的建议,将在乡镇政府主导、教育部门指导下,逐步成为控辍保学的具体措施。

感谢你们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龙陵县教育局

                                                  2017年4月24日

(联系人:杨立志,联系电话:6123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