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20240627-00004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06-27 |
文号 | 浏览量 |
李东科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建立教育教学奖励机制的建议(第30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开展事业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3〕160号)的通知精神,各级各部门严禁出台政策发放工资津贴补贴。为锚定“358”目标,县级健全尊师重教表扬奖励机制,成立了龙陵县教育发展服务中心,中心业务范围:一是资助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包括建筑物、仪器
设备、信息化建设、图书资料、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等。二是资助普通高中、初中和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三是奖励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优秀学校、教学成绩优秀教师、“优秀校(园)长”“优秀班主任”“模范教师”、教育工作优秀单位及优秀个人等。四是资助困难学生和品学兼优学生、教职工身体健康检查、紧缺教师工资、班主任津贴、“重教之家”,困难教职工帮扶。五是资助教师能力提升培训、外出学习培训。六是按照捐赠人意愿开展其他公益活动。2023年共发放“三优秀一模范”资助171.6万元。下一步,龙陵县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将进一步加大资助力度。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黄华光,612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