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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公安局
索引号 llgaj/20250117-00009 发布机构 龙陵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管理 发布日期 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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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公安
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换、补领)

一、受理部门:本人实际居住地派出所。

二、办理条件:

1.居住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难以或者居住地变更的,持证换领新证的;

2、居住证丢失的,申请补领的。

三、办理流程:窗口办理。

四、办理材料: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

五、办理时限: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即可领取。

六、办理地点:本人实际居住地派出所。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