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aj-/2019-0505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管理 | 发布日期 | 2019-05-05 |
文号 | 浏览量 |
云南省 公安厅 |
内部传真电报 |
云公境传﹝2019﹞184号 签发人:钱丽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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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加急 发电时间:2019-03-25 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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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机员:苏贵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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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关于实施全省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处、局):
根据国家移民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实施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移民发〔2019〕384号,附后),为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深化移民和出入境领域“放管服”改革,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国家移民管理局决定于2019年4月1日起实施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为做好我省贯彻落实工作,确保与全国同步实施“全国通办”举措,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确保“全国通办”工作落地生效
各地务必要提高认识,准确把握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的重要性、必要性,站在顺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要求、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新期待新需求的高度,把“全国通办”工作作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加快实现“异地可办”要求的重要改革举措,以及实现移民和出入境管理服务工作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制度创新,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措施落实落地,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二、准确理解,全面把握“全国通办”各项内容
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的内容措施为: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即内地居民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全国通办”在原有全国异地换(补)发出入境证件基础上,扩大到首次申请、失效重新申请、护照单独加注等办理情形;将异地申请赴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由人工柜台办理,扩大到自助签注机办理。同时,对相关业务做出如下内部调整:一是“全国通办”不包括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但考虑异地交流任职干部需求,允许国家工作人员在登记备案地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二是为落实中央防控内地居民赴澳门赌博等要求,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办理赴澳门团体旅游签注的间隔时间按照不少于60天予以控制(以签注签发日期计算);三是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办理护照适用“全国通办”,不再要求其在暂住地办理。上述内容涉及特殊人群和敏感事项,限内部掌握,不得对外发布。
为解决目前各项异地办证政策举措较多,不易掌握的问题,以本次实施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为契机,从2019年4月1日开始,全省各出入境窗口开展异地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时,原则上统一适用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的相关规定,逐步淡化之前异地办理因私出入境的相关便利举措。但考虑到在证件安全签发的基础上,尽可能地便利群众办证,对于持有我省签发的有效居住证人员,继续适用持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异地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的便利举措。
三、严防风险,严格落实各项证件签发安全机制
各地实施“全国通办”措施时,要高度关注重点地区重点人员,切实加强出入境证件受理审批实质性审查,严格把关确保证件签发安全。一要严密实施调控地区人员异地核查。为配合国家反恐维稳工作,涉疆涉藏等地区仍实施出入境特殊调控政策(在现有调控地区基础上增加福建漳平、南靖、安溪)。各地在受理来自调控地区人员申请时,执行与户籍地相同政策,即按照系统自动报警提醒要求申请人提交与户籍地相同材料,受理地对符合要求的转户籍地审批;对涉疆涉藏人员要严格落实国保、反恐部门“双重核查”机制。户籍地接到异地核查请求后,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核查并在10日内回复,对不同意签发的,要商有关部门报列为不准出境人员。我局将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的部署指导,对异地核查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核查、超期回复等情形予以通报,造成后果的要追究相应责任,以确保“全国通办”措施实施后不出现管控漏洞。二要妥善落实赴澳门团队旅游签注调控措施。鉴于此项措施比较敏感,各地在工作中要做好解释工作,注意方式方法,坚决杜绝因解释不到位、不准确或态度生硬等原因,引起申请人不满或引发负面舆情。如申请人对此有异议,对外答复口径统一为:“为满足内地居民在暂住地临时参加旅游团赴澳门旅游的需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实施了内地居民可异地办理赴澳门团队旅游签注的便利措施,申请人在两个自然月内可申办一次。如需短期多次随团赴澳门旅游的,可按规定向户籍地申请办理。”上述口径不得对外公开宣传,可作为窗口个别应询口径。三要妥善做好出具不予签发证件法律文书有关工作。对需向申请人出具不予签发证件法律文书的,由户籍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制作文书并向申请人送达。被告知不予签发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如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由户籍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应诉。
四、迅速准备,尽快完成“全国通办”准备工作
一是制定好实施方案。各地要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和我局的统一部署,提前预判问题困难,科学分析评估办证量增加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完善配套措施,及时调配警力,确保措施平稳实施。二是做好人员培训。此次“全国通办”措施惠及群众广、涉及内容多,既有对外发布措施,也有内部掌握的规定。我局将于近期组织部署动员及培训交流会,各地也要通过专题培训、措施解读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掌握,明确标准尺度,细化工作措施,确保精准实施。三是配合做好相关系统改造和测试工作。目前,国家移民管理局已完成全国信息系统功能升级改造,部署完毕各地系统测试环境。3月31日前,各地要在我局指导下,配合做好国家移民管理局统一组织开展的全国信息系统功能测试,以及与各地自助设备的联调工作。
五、主动发声,积极做好“全国通办”宣传工作
国家移民管理局拟于3月26日召开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新闻发布会,采取社会媒体集中报道、措施解读等方式进行宣传。请各地在国家移民管理局新闻发布会后,按照统一宣传口径(3月26日在国家移民管理局公安网“全国通办”专栏中发布),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新媒体、自媒体等传播途径,采取视频、文字、图片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4月1日,我局将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部署,以措施落地实施、社会积极正面反响等情况为重点,通过各主流媒体新闻、访谈类栏目等进行集中宣传;之后一周,各地要分层次进行持续宣传,保持一周的宣传热度,以提升知晓度、扩大影响力。同时,国家移民管理局将在《中国移民管理报》和公安网开辟“全国通办”专栏,我局将及时上报我省各地工作调度和动态情况,及时反映工作成效,请各地按时、按要求报送相关情况。各地要严格遵守宣传工作纪律,不准提前对外宣传,统一使用国家移民管理局对外新闻通稿,不允许擅自改变发布口径。
各地落实情况请于4月10前报送我局。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我局。
附件: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实施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有关问题的通知》
云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
2019年3月25日
(联系人及方式:武治蓉 0871-6305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