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aj/20231201-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法治政府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3-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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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龙陵县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以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主线,以公安中心工作为抓手,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生力军、主力军作用;强化主责主业能力水平,以执法精细化、信息化、规范化、高效化为核心,全面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以大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为保证,以警务信息化、实战化促进执法规范化,带动警民关系和谐发展,县公安局严格贯彻落实《龙陵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龙陵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2023年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通过强化领导,强劲推进,精心部署,深化措施,狠抓落实,有力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长足发展,培育了良好的公安法治文化,促进了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持续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龙陵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积极谋划,认真研究,积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部署落实:一是健全机构,落实责任。龙陵县公安局成立了以县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二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领导机构,局领导按党委分工负责包抓各部门的“八五”普法规划、法治政府建设、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等工作,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列入每年年终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形成“一把手”主要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领导抓落实的齐抓共管局面。二是制定规划,明确任务。结合龙陵县公安局工作实际,制定了《龙陵县公安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2-2025)》《龙陵县公安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2-2025年)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关于传发龙陵县公安机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做到年初有工作规划、年终有工作总结,对“八五”普法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普法工作做了全面规划和工作部署。三是细化措施,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根据龙陵县公安局“八五”普法工作规划、分工方案、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工方案,我局明确将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法律六进”活动作为新一轮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工作,强化党委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明确了全局领导和民警联系挂帮制度,努力将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八五”普法规划、法治政府建设、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等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地用新思想新理论指导法治公安新实践,龙陵县公安局坚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公安工作各方面全过程,通过采取集中学习、网上学习等方式,引导全局民警、职工、辅警要树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能力水平。一是领导带头学。龙陵县公安局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二次集中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相关内容,力求先学一步、学多一些、学深一点,用实际行动争当学习的表率。二是支部专题学。各部门迅速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部门工作会等形式,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三是网络点播学。由于工作特殊性,部分民警、辅警未能参加集中学习,工作间隙及时利用“学习强国”等新媒体平台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养。截止11月底,共计开展各类学习活动50余次,学习参与部门28个,参学民辅警人数达1000余人次。
三、严格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为进一步推进和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法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工作,龙陵县公安局制定下发《龙陵县公安局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工作制度》《龙陵县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事项和标准》《龙陵县公安局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制度》《龙陵县公安局法律顾问及专家咨询工作规则(试行)》《龙陵县公安机关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龙陵县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龙陵县公安局执法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定(试行)》等制度。龙陵县公安局党委研究,成立以局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法制大队,负责日常事宜;制定了《龙陵县公安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定(试行)》,工作规定共十七条,对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的工作职责、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履行的工作职责等进行明确规定,对工作机制、履职流程等进行了严格规范。凡涉及全局性问题及重大事项均启动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办公室工作机制,对全局重特大疑难案件、执法问题等进行决策,保证全局执法活动、决策内容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2023年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办公室根据《龙陵县公安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定(试行)》规定,在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完善执法监督的基础上,全面正确开展工作2次,为全局规划部署执法工作,预警解决执法问题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研究途径,更进一步诠释和发挥了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办公室的职能作用。
四、严格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强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发挥
龙陵县公安局外聘法律顾问7人,由龙陵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政协龙陵县委员会提案法制委,龙陵县人民法院刑事、行政审判庭,龙陵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组成。龙陵县公安局法律顾问分室共17人,组成人员由局领导4人、局机关部门负责人9人、法制民警4人,其中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4人,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民警3人。为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我局根据实际制定下发《关于成立龙陵县公安局法律顾问分室的通知》和《龙陵县公安局法律顾问及专家咨询工作规则(试行)》,并下设办公室在县局法制大队,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坚持“充分挖掘内部资源,适当借助外援帮助”的原则,主要是通过参加工作座谈会、案情讨论会、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对民警进行培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水平等开展工作,为我局的法治公安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2023年以来我局法律顾问共参加座谈会、案情讨论会等共计2场次,提供法律咨询意见3条,配合对民警进行培训3场次,参与民警维权2件次。龙陵县公安局将进一步总结取得的工作成效和不足,不断研究、创新,以贯彻实施法律顾问工作规定为契机,通过更为科学、有效的方式聘任、选调法律顾问及内部法律顾问分室成员,优化法律顾问及法律顾问分室队伍的法律资质、个人法律业务素质,并将此项工作形成机制,确实通过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全面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职能和执法效果。
五、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办法》
为了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相一致,同宪法和法律相一致,维护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体系的统一性和权威性,龙陵县公安局制定下发《龙陵县公安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拟定程序规定》和《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作出明确部署,进一步促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龙陵县公安局制定下发《龙陵县公安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组织清理,2023年以来龙陵县公安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六、严格履行行政复议应诉职能
龙陵县公安局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认真贯彻落实《龙陵县贯彻<云南省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重点举措任务清单》,2023年龙陵县公安局未发生行政行为被人民法院或行政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被变更、撤销的情况。
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平台案件录入
龙陵县公安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平台案件录入,抽调专业民警具体负责此项工作,2023年龙陵县公安局严格将除简易程序以外的案件在决定生效后5个工作日100%录入两法衔接平台,录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年内,录入4822人次。
八、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案件审核考评抽查情况。2023年,法制大队共审核刑事案件936件次1465人次,审核行政案件803件1223人,发现、解决执法问题300余(个)次,对上年度行政案件开展案件评查100件次;开展执法质量考评二次,其中刑事案件移诉206件,抽考19件,抽考比例9.22%,行政案件结案743件,抽考36件,抽考比例4.85%,均达到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案件抽考比例及达标率;未发生判决无罪、行政诉讼败诉(含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案件,未发生行政复议被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案件,未发生刑事复议案件、国家赔偿案件被撤销、变更,赔偿义务机关逾期未作出是否赔偿决定,未发生执法过错案件,未发生因执法问题被省市公安机关通报或纠正的案件;未发生违法犯罪嫌疑人在执法办案场所以外非正常死亡、公安机关或民警负有责任的案件。
(二)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办案区建设及管理使用情况。龙陵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现结构化数据汇聚与云南公安智慧法治平台的数据对接,包括办案区、案件管理区、涉案财物管理区,并实现智能化;完成8个派出所执法办案区的智能化升级改造及推送《出入区登记表》至云南公安智慧法治平台。2023年进入中心办理行政刑事案件共294人次;全县刑拘送龙陵县看守所羁押人数为484人次(含边境管理、交警大队),刑事案件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集中办理率逐步提升;执法监督管理中心风险预警总数为891条,整改891条,执法监督管理中心风险预警处置率达100%。中心现有辅警4名,每周法制大队值班民警为中心带班民警,负责中心日常工作及维护,中心运行良好。县局办案中心设备补充完善、龙山派出所智能化案件管理室及看守所远程提讯系统已改造建设完成,共投资31万元。
(三)政法跨部门办案平台应用情况。2023年,龙陵县公安局通过警综平台政法协同模块向龙陵县人民检察院报送案件共计599起,其中,移送龙陵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流程案件171起;移送龙陵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流程案件211起,网上换押174起,变更羁押期限流程15起,法律援助刑事通知流程27起。龙陵县人民检察院推送起诉书205起。龙陵县人民法院推送一审结案流程案件为127起。龙陵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移送龙陵县公安局社区矫正-执行地变更2起,龙陵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移送龙陵县公安局社区矫正(期满解矫流程)案件100起,撤案监督流程2起,法院决定逮捕流程1条。2023年无绝对不起诉人数。
(四)落实受立案监督工作情况。通过警综平台对全县接处警及如实受立案工作开展每日网上巡查,对巡查出存在问题进行立查立改,电话通知到每一起接处警民警,督促整改落实。在执法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储某某”涉嫌殴打他人案,处理明显不当,及时给予纠正,作出撤销案件后立案侦查决定;对辖区重点区域治安乱点提出执法监督意见。抓实“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对看守所2023年“减假暂”以及教育整顿期间“减假暂”工作“回头看”,未发现存在违规“减假暂”问题;排出有案不立1起2人,后因县纪委移交线索,于2023年4月3日立案,涉嫌违纪人员已被县纪委立案调查。经排查,全局无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无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五)执法教育培训情况。县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办公室组织对全局开展集中法制业务培训12次,结合执法现状、执法存在问题、法律适用、证据收集、笔录制作、案件办理流程等进行规范、详实、细致的讲解培训。开展针对性、精准性上门培训25次,全局民警严格贯彻落实公安部“四个一律”要求,执法观念进一步转变,执法水平、办案技能、监督审核能力显著提升,执法工作效能显著增强。
(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制定《龙陵县公安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实施步骤组织保障,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进行严格规范,确保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案部署、职责措施、任务成效落到实处。
九、认真履行工作职能,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2023年,龙陵县公安局共组织开展部门双随机抽查4次,抽查管理对象27户,组织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11次,抽查管理对象48户,抽查领域全覆盖,抽查结果全部公示。共在“保山市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平台”认领监管对象273户并录入执法检查人员50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录入执法人员88人。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计划13个,制定抽查方案13个,完成方案13个;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计划2个,制定抽查方案2个,完成方案2个。全局在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应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进行更科学、更有效、更透明的监管手段,进一步提升部门监管人的专业能力和法制素养,提升执法监管人员的积极性、专业性及技术性。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完善行业部门间的执法监察沟通机制、完善联合执法监察工作制度,实现同频共振、信息共享,大力加强对执法主体监督力度,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责。
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惠企政策。进一步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关于云南省公安经侦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和《保山市关于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的意见》文件精神,强化部门联动,做好文件精神的宣传学习和督促检查工作,努力为全区民营经济营造公开公平的竞争环境和投资环境。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服务,做好维权保护,进一步优化企业的发展环境。二是落实民营企业走访宣传工作。通过向集体宣传、入户宣传的方式主动向企业汇报公安工作并征求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2023年,共走访企业、公司14家,出动警力10人次;了解企业、公司在日常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给予解答,并作出相关承诺;积极采纳意见建议。三是联合行政监管部门开展风险排查,积极推进“平安企业”创建。县局成立风险排查小组,联合金融办、人民银行、市场监管等行政监管部门,依托派出所社区警务深入辖区对民营企业开展风险摸排,对风险早发现、早化解,防止风险扩大。截至目前,在龙陵辖区范围内对涉众型经济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排查3次,经排查,暂发现相关风险隐患。四是全面净化辖区经济环境。依托专案以案促改,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合同诈骗、商业贿赂、非法集资、非法传销、职务侵占、信用卡诈骗、假币、假发票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犯罪。2023年,共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42起,立案40起,破案3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7人,涉案金额200万余元;大队共查破走私案件63起,其中破刑事案件44起,打掉犯罪团伙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3人;查处行政案件19起,抓获违法人员19人,涉案价值607.14万余元。
严格落实权责清单:龙陵县公安局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县局职能部门根据权责清单梳理事项,严格规范贯彻执行,对本部门涉及的项目严格梳理、严格执行、严格监督,确保权责清单落实规范高效、严格务实。
加大简政放权,落实便民利民,优化服务:一是出入境证件受理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公民出入境证件审核审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及时受理、审批出入境证照。今年以来,全县共受理公民出国(境)申请人6675人次,其中,受理护照1135人次,往来港澳通行证392人次,公民出入境通行证4576人次、外国人出入境证572人次。未发现被重点人员骗冒领等出境危害国家安全问题。二是狠抓车驾管窗口服务,群众满意度得到提升。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与落脚点,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工作,简化办事环节、优化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方式、增加车管业务覆盖面,通过警邮合作、警保联动、值日警官导办、卫生院开通驾驶人体检业务、派出所办理车驾管业务、增设摩托车报废点、车驾管社会服务站等措施,为全县驾驶人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车驾管业务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幸福感。今年以来,共办理机动车业务36639起(其中注册登记9134起,转移登记2399起,变更登记171起,抵押登记1127起,注销登记10018起,转入业务1301起,车辆年检10679起,其他1810起),驾驶证业务共办理15895起,(其中本地初领3786起,外地初领178起,增加申领3119起、转入554起,换证7496起,补证378起、满分学习24起、注销登记58起、驾证转出216起、其他86起)。组织摩托车类驾驶人科目一考试3012人次,科目二考试4892人次,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4410人次;汽车类驾驶人驾驶人科目一考试5928人次,科目二考试4883人次,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4417人次。
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龙陵县公安局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落实,制定下发《龙陵县公安局领导干部干预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办法》《龙陵县公安局“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如实记录留痕,建立按期报送制度,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强化学习,不断提高执行意识,遵守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杜绝违反“三个规定”的现象发生,加强自我约束,不断提高执行意识。落实制度,不断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紧盯权力运行重点环节和实施过程,进一步对领导干部和民警插手、过问和干预案件办理的行为进行全程监督,通过定期谈话提醒、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案件督察回访、社会监督等举措抓好落实。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落实“三个规定”的监督。
十、严格履行主责主业工作职能,扎实推进普法强基落地见效
自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以来,龙陵县公安局紧紧围绕“向谁普”“谁来普”“怎么普”的工作思路,以打击整治违法犯罪及基层社会治理为抓手,聚焦“三下降一扭转”,将专项普法与基层社会治理融合推进。全局上下迅速响应,及时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构建了“党委领导、分工负责、部门主抓、全局联动、社会协同”的全方位普法格局,组建普法专业队伍、平安乡村宣传队、普法志愿服务者等专兼职相结合的普法宣传队伍,进一步提升普法专业性、法治水平和履职能力。县局共抽调县级工作队员9人、挂村队员121人、法治副校长95人,均严格按照每月进村入户清单开展工作;上报简报143期、召开推进会7次;普法工作宣讲162场次、干部培训373场次;法治宣讲1271场次、受众15万人次;张贴悬挂法治宣传标语、广告400余条;开展反诈专题普法728场次、覆盖22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份;矛盾纠纷排查1129起、化解1122起。截至目前,刑事案件(刑侦管辖)下降9.37%,全县未立现行命案;信访案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率均实现同比下降,全县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
八、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龙陵县公安局将始终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切实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全县公安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矢志不渝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始终紧紧围绕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及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立足公安机关职责使命,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不断提升龙陵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水平。
(一)突出依法履职能力提升。坚持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定期法制培训等学法制度,突出抓好民辅警法治理念教育,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治理社会的能力,不断加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治理能力。采用送教上门、案例评析、旁听庭审等多种模式,尤其针对负面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深刻反思,进一步强化民警法治观念和责任心,提升民警法律素质。
(二)突出执法公信力提升。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引导民警坚持刚性和柔性相结合的执法方式,注重执法过程中的释理说法,最大限度实现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坚持严格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着力解决执法不严格等突出问题,坚持细化执法办案活动,对各办案部门在受立案、办案场所使用、涉案财物管理进行全流程监督管理,大力提高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执法满意度,不断提升公安机关在群众中的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
(三)强化突出违法犯罪打击。优化警力资源,加强治安乱点重点地区整治,有效预防侵财类案件发生,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坚持统筹网上网下两个战场,将社会面排查、行业排查和网络排查有机结合,同时密切与有关行政管理和行业监管部门协作,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把隐患解决在初始阶段,把问题化解于综合施策之中,全方位做好治安管控。
(四)强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工作。持续聚焦“三下降一扭转”目标,同步推动涉未成年人犯罪“双下降”、交通事故四项指标下降、电信诈骗两降两升和其他突出违法犯罪下降,确保六类重点群体普法覆盖率达100%,人民群众对普法强基行动知晓率90%以上,2024年度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上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敬畏法律、尊重生命的意识,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龙陵县公安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