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aj-/2022-113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法治政府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2-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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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龙陵县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以全力做好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为主线,以“强政治、提效能、重结果”专项督察为抓手,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防事故、控发案,发挥公安机关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生力军、主力军作用;以执法工作精细化、信息化、规范化、高效化为核心,以全面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目标,以大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为保证,以警务信息化促进执法规范化,以执法规范化带动警民关系和谐发展,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和民意引领警务为公安工作目标,按照《龙陵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龙陵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2022年工作要点》的部署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要求,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通过强化领导,强劲推进,精心部署,深化措施,狠抓落实,有力推进了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长足发展,培育了良好的公安法治文化,促进了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持续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履行政府职能,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加大简政放权,落实便民利民,优化服务:一是窗口服务质量提升。树立“出入有境,服务无境”为服务理念,立足岗位,无私奉献,落实细节,强化微笑服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今年来未出现群众不满意情况。二是窗口规范化建设。统一外观标志标识,合理划分功能区域,完善基本服务设施设备配置了叫号机。合理划分工作区、等候区,有相应的办事指南,为群众办事提供指引。各类业务窗口的标识完善、醒目、明确,各类便民手册、便民用品、填表样表摆放有序并及时补充。随时保持环境整洁、规范服务用语、规范警容风貌。三是申请证件一次办结。申请人在同一接待窗口,一次集中完成制证照片采集、申请材料提交、面见核查、证件缴费等全部申办手续。申请人提交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我大队都严格落实申请提交后的24小时内给予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办事要求、程序及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避免了因工作失误或不到位造成申请人多次往返申请。四是便民措施落实到位。一是推进电子快捷支付。龙陵出入境接待窗口向申请人及旅行社提供多种缴费方式的同时,加大使用支付宝、微信等电子缴费方式的宣传力度,摒弃了一人一卡的缴费方式,只需手机“扫一扫”便完成缴费。二是推行延时服务。为群众开通全年无休窗口一年365天为群众提供办证服务、延时服务,坚持不办完不下班的工作制度。三是对申请人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告知申请人要合法出境,出境后不能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能从事伐木、采矿、赌博、电诈、非法贸易、参与战事违法犯罪行为,自觉遵守入境国家法律法规。到我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时,申请办证人员必须填写《申请出入境证承诺书》,做出承诺,保证其:1、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2、本人将由指定的口岸或边境通道出入境,并在规定区域内活动。遵守法律法规,不从事与出境事由不相符的活动,不从事非法盗伐林木、采矿(淘金)、赌博、电诈、非法贸易、参与战事等违法犯罪活动。2020年以来,因境外疫情严重,对非紧急、非必要出境进行劝阻暂不受理公民出国(境)申请。五是加强业务培训。利用例会、大练兵培训会等方式对所有民警职工辅警集中开展出入境业务培训对窗口民警开展窗口业务培训,从警容警姿、接待语言、业务知识、答询技巧等方面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努力提升服务能力及服务水平。六是窗口疫情防控工作。依托“网络”推进“线上服务”。出入境全面推行“一部手机办事通”。疫情以来,出入境每天安排人员对窗口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进行体温测量和查看行程码情况,真正做到一人一码,每天进行办公区域消毒,办事群众距离必须保持一米线,严格落实了窗口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落实权责清单:龙陵县公安局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县局职能部门根据权责清单梳理事项,严格规范贯彻执行,对本部门涉及的项目严格梳理、严格执行、严格监督,确保权责清单落实规范高效、严格务实。
加强事中事后监督:一是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三个规定”。2015年“三个规定”实施后,我局党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先后3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落实“三个规定”,并及时制定下发了《龙陵县公安局领导干部干预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办法》、《龙陵县公安局“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三个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回头看”工作推进会,对“回头看”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警种建立“三个规定”相关制度,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出现“三个规定”的情形,全面如实记录留痕,建立按期报送制度,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三个规定”的落实。二是强化学习,不断提高执行意识。我局始终把学习作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根本着力点,促进领导干部、民警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遵守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杜绝违反“三个规定”的现象发生。局党委以主题实践教育、理论中心组学习为抓手,先后5次集体学习“三个规定”,参会领导干部通过相互交流、深入开展研讨、分享学习心得,加深对“三个规定”的理解,确保“三个规定”贯彻取得实效;各支部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周一例会学习、“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党纪法规学习”等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三个规定”,加强自我约束,不断提高执行意识。三是落实制度,不断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我局紧盯权力运行重点环节和实施过程,进一步对领导干部和民警插手、过问和干预案件办理的行为进行全程监督,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一是建立定期谈话提醒制度。对关键部门、敏感岗位定期开展个别廉政谈话提醒。二是建立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要求办案人员对领导干部和办案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等的情况进行全面、如实、详细的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三是成立案件督察回访小组。对民警办理的案件情况尤其是自侦案件进行回访督查,通过回访加强对民警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四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落实“三个规定”的监督,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四是坚持“回头看”,强化自我防范意识。“回头看”开展以来,我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对2016年至2022年多次退侦、变更强制措施、不起诉不公诉案件,以及立而不办、立而不侦、保而不侦案件、信访、举报、投诉案件是否存在违反“三个规定”情况进行了自查,经查,自规定实施以来,我局没有出现领导干部、民警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五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落实接处警、受案、立案执法告知制度,最大限度地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在警综平台录入案件信息后,一方面依托电脑终端,通过互联网云南公安执法公开信息查询系统查询,一方面依托手机,通过省厅微信公众号“云南公安”的“微警务”功能,实现手机移动端的执法公开查询,可查询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年,已公开符合公开条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134份,录入刑事案件特定对象244人,公开刑事法律文书763份。二是大力推进行政管理领域的执法公开,依托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龙陵警方”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办事依据、流程,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执法公开成为公安执法工作的常态。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一是具体措施:(一)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惠企政策。进一步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关于云南省公安经侦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和《保山市关于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的意见》文件精神,强化部门联动,做好文件精神的宣传学习和督促检查工作,努力为全区民营经济营造公开公平的竞争环境和投资环境。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服务,做好维权保护,进一步优化企业的发展环境。(二)落实民营企业走访宣传工作。龙陵公安局根据要求,主要领导带队的走访专班,对我辖区内的团体会员进行走访,开展走访宣传工作。工作中,通过向集体宣传、入户宣传的方式主动向企业汇报了公安工作并征求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宣讲了《云南省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关于云南省公安经侦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和《保山市关于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的意见》,同时对当下开展的《龙陵县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进行宣传,以主动扎实的工作作风取得了企业的理解支持。(三)联合行政监管部门开展风险排查,积极推进“平安企业”创建工作。一是联合开展民营企业风险隐患排查。由公安经侦部门成立风险排查小组,联合金融办、人民银行、市场监管等行政监管部门,依托派出所社区警务深入辖区对民营企业开展风险摸排,对风险早发现、早化解,防止风险扩大。先后对小额信贷、互联网金融等辖区重点区域、重点金融风险领域开展排查,共排查金融企业18家,发现风险企业1家,及时上报预警监测。截至目前,在龙陵辖区范围内对涉众型经济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清查整治行动2次,清查范围为互联网金融、经济楼宇、出租车行、典当、废旧品收购。通过综合整治,为发展大环境、维护民营健康企业发展环境打下了坚实基础。(四)依托《龙陵县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净化辖区经济环境。一是依托专案以案促改,严厉打击涉民营企业犯罪活动。龙陵经侦始终坚持对涉民营企业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全力保护民营企业主、民营企业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合同诈骗、商业贿赂、非法集资、非法传销、职务侵占、信用卡诈骗、假币、假发票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犯罪。截至目前,共立刑事案件6起,破案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查处走私案件5起,查获走私查获暹罗鳄鱼制品3件(54.27千克),布料2件,车2辆,缅药272瓶,涉案价值41万元,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维护了辖区正常经济秩序。二是通过将重点人员、重点公司企业从业人员信息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司注册数据、金融办相关审批数据碰撞,加强对重点人员公司企业注册管理,从源头上搭建内部安全防线,截断风险来源;同时通过多部门联合协作,筑牢管控防线,实现风险早发现、早管控、早化解。三是强化宣传营造服务民营企业发展良好氛围。通过走访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向企业进行广泛宣传,发放张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画册,为企业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提升企业的防范能力和法律意识,同时制作相关金融、法律常识的宣传标语在重点区域进行悬挂警示,充分利用春节、“1.10”“3.15”、“5.15”、“6.15”等时间节点进行集中宣传,切实营造了全民参与、宣传、打击的舆论氛围,用实际行动引导企业良性健康发展。二是工作内容:(一)开展自检自查。通过自检自查,龙陵经侦无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情况发生;无违规经商办企业(无通过“影子公司”谋利或者以他人名义参股、持有非上市企业的股份、债券)情况;无违规在企业任职或挂名、挂证领取薪酬、奖金、津贴或者以担任顾问等名义向企业收取咨询费、服务费情况;无向企业请托个人事项,承揽企业业务,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推销企业产品和服务情况;无违规安排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到企业担任高级职务或者挂名领薪、兼职取酬情况;无政商关系“不亲”和“不清”问题发生;无漠视企业利益、无视企业困难,对企业反映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对企业的合理诉求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情况;无违规接受企业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违规收受企业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情况;无向企业摊派、报销应当由所在单位和个人负担的费用,或者违规向企业借用钱款、住房、车辆等情况;无违规干预和插手企业生产、工程建设、采购销售等经营活动,为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情况;无违法保密纪律,向企业泄露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工作秘密,为企业营利性活动违规提供帮助情况。(二)开展线索排查。对2018年以来损害营商环境违纪违法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收集影响营商环境建设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通过梳理、排查,龙陵经侦无问题线索。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
为了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相一致,同宪法和法律相一致,维护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体系的统一性和权威性,龙陵县公安局制定下发《龙陵县公安局规范性文件拟定程序规定》和《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作出明确部署,进一步促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龙陵县公安局制定下发《龙陵县公安局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组织清理。龙陵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工作中,如有涉及我局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审查,并形成《龙陵县公安局关于清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的报告》上报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深化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为进一步推进和落实好行政执法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工作,龙陵县公安局制定下发《龙陵县公安局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工作制度》、《龙陵县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事项和标准》、《龙陵县公安局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制度》、《龙陵县公安局法律顾问及专家咨询工作规则(试行)》、《龙陵县公安机关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龙陵县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龙陵县公安局执法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定(试行)》等制度。龙陵县公安局党委研究,成立以局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执法管理委员会,执法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法制大队,负责执法管理委员会日常事务;制定了《龙陵县公安局执法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定(试行)》,工作规定共十七条,对执法管理委员会履行的工作职责、执法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履行的工作职责等进行明确规定,对工作机制、履职流程等进行了严格规范。凡涉及全局性问题及重大事项均启动执法管理委员会和办公室工作机制,对全局重特大疑难案件、执法问题等进行决策,保证全局执法活动、决策内容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2022年执法管理委员会和办公室根据《龙陵县公安局执法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定(试行)》规定,在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完善执法监督的基础上,全面正确开展工作3次,为全局规划部署执法工作,预警解决执法问题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研究途径,更进一步诠释和发挥了执法管理委员会和办公室的职能作用。
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认真开展执法质量审核、考评。2022年,龙陵县公安局共审核刑事案件617件次891人次,审核行政案件350件484人,通过加强案件审核,及时发现、解决执法问题500余(个)次。组织开展案件考评,均达到达标档次,每一起案件考评后法制民警均联系办案民警对整改落实情况、再侦再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全年,未发生被人民法院判决无罪、国家赔偿、具体行政行为被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撤销或者确认违法、有责信访案件等严重执法问题的案件,无因执法问题被市局、省公安厅通报批评的案件。二是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县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办公室深入十个派出所和办案部门调研督导执法工作,重点对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专项督导:第一强化办案区、执法记录仪管理使用。对全局执法办案区、办案中心管理使用进行重点督导,从办案区软硬件设备管理运用、违法犯罪嫌疑人人身安全检查工作、信息采集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工作台账规范统一、录音录像存储备份、专人负责管理等方面进行大清查、大排查,确保执法办案区标准运行、执法活动合法规范;第二网上系统卷宗和纸质卷宗抽验比对。对办结归档案件卷宗进行抽验抽查,将网上系统卷宗归档情况和纸质装订卷宗情况进行比对督查,进一步保证执法办案民警养成良好装订归档意识和习惯,确保案件规范统一;第三对执法类存在的重点、普遍性问题进行现场培训指导。从案件接处警、案件受理、笔录制作、证据收集固定、法律文书制作等进行培训指导,将共性类、常见类存在问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要求;第四从刑事受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任务要求、工作措施及步骤等方面进行专题督导,对易出问题的执法薄弱环节,特别是受案、立案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督查;第五强化执法质量提升。对县局全局执法质量考评结果再通报再强调,对各部门存在的执法问题和考评结果分类剖析和指导,要求部门领导、专兼职法制员要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抓实执法质量。三是加强执法管理,落实受立案制度改革要求。全年,通过警综平台对全县接处警及如实受立案工作开展每日网上巡查,共巡查警情2000余起,对巡查出存在问题进行立查立改,电话通知到每一起接处警民警,督促整改落实;后续对接处警信息登记、如实受立案定性、回访等进行巡查、督促整改落实,在认真履行执法管理委员会和办公室工作职责的基础上,不断创新,确实将如实受立案工作纳入长效机制,注重网上巡查通报和跟踪问效的有机结合,为全县接处警及如实受立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四是严格落实季度执法检查制度。县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办公室组织对全局开展季度执法检查,检查组深入基层派出所、办案部门对刑事受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网上执法监督、网上执法公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情况等执法工作进行检查督导。法制大队组成执法督导组深入十个派出所和各办案部门就开展执法工作情况、网上执法监督、网上执法公开、案件质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情况等进行专项督导和业务指导。通过查阅台账、现场督查、抽取卷宗、询问民警等方式对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导问效,对执法存在问题和不足进行现场反馈和培训指导,对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不足进行监督整改。检查组要求:一是严格按照县局刑事受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工作,理清工作重点、明确每一阶段工作任务和要求,逐条逐项落实,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二是法制部门要求上报的工作进展情况,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分析、总结、上报工作开展完成情况;三是强化内部执法培训和业务学习,领导要带头学、民警要主动学,部门专兼职法制员要确实履行好审核审批、法律把关作用,确实提升本部门执法质量;四是强化对网上执法监督、执法公开工作力度,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到人,加强警综平台执法公开模块和执法监督模块的学习运用,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执法监督、执法公开。五是开展卷宗评查。县局组织对全局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采取一案一考评、交叉检查、月考评等方式对全局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卷宗评查共计50件次,并对存在问题进行跟踪问效,积极落实整改完善。六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龙陵县公安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实施步骤组织保障,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进行严格规范,确保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公正方案部署、职责措施、任务成效落到实处。
五、保障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龙陵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龙陵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公安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拓展形式,强化检查、抓好监督,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年度政府公开工作要点,修订了《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公开投诉举报处理制度》等制度。将执法主体、执法职责和依据、执法程序、便民服务信息等在网站集中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条,其中:动态类信息82条;公告类信息7条;年度报告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制度6条;财政资金12条;没有涉及公安局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通过政府网站信箱答复群众10次,办复率100%。(二)依法申请公开方面。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做好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计划,严格遵循有关规定,及时回复相关申请。今年来,公安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局主要领导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负总责和“谁主管、谁分管”的原则,严格执行副局长对其分管部门及派出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机制。成立了由副县长、公安局长任组长,公安局政委、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治处,由政治处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政治处杨玉仙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切实做到政务公开同公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使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得到不断加强。(四)平台建设方面。不断加强局网站建设,积极推进网上服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指定专人作为网站系统维护管理员,在局域网上设置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栏,在局网站上公开2022年度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以及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行政权力和流程图等内容,为社会公众查阅带来极大便利。(五)监督保障方面。为形成高效畅通的信息发布渠道,确保本部门信息发布的准确及时。健全了内部激励制度、外部监督制约制度、信息反馈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及舆情工作机制,用制度规范政务宣传工作。通过完善的制度规范,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户籍管理方面:一是提升服务意识,实现“一门通办”。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真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现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目标。龙陵县公安局将交警、出入境、治安、龙山派出所等部门的业务窗口进行整合,作到集中办公、高效审批。2020年9月21日,龙陵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正式运行,让群众“只进一扇门”,就能办结所有事。二是推进上网,强化互联网+公安户籍服务。依托云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部手机办事通”等平台将暂住登记、户口登记、户口迁移审批、出生登记等高频户籍业务纳入“一网通办”,提高办证群众满意度,同时提升我县户政业务“一门通办”、“一网通办”等放管服改革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三是推行智能自助服务。为解决群众领证难,假日高峰时段排队时间长等问题,龙陵县政务大厅摆放居民身份证自助申领机一台,实现24小时服务“不打烊”。群众办理后可按需选择邮递到户或邮递到公安机关,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放管服”改革带来的便利,实现让群众“最多跑一次”。
四是推行特色个性服务。采取上门、预约、延时和留办和双休日轮值服务等工作模式,推行预约办理。群众因身体等原因无法到户籍窗口办理身份证的,窗口民警主动上门提供帮助和服务,努力做到让特殊群众“不跑腿”;节假日,遇到群众紧急办理户籍证件业务的,可以通过电话、微信群、QQ进行预约,民警提供无缝隙服务;为方便一些工作繁忙、不能请假的群众办理户籍业务,户籍民警坚持早上班,晚下班的延时工作时间;如遇到停电、计算机和网络故障等客观原因,无法现场办结户籍业务的,由窗口民警耐心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并将需办理的事项逐一登记,留下有关资料和联系电话,等问题消除后及时办理,避免群众来回跑路。五是推行居住证申领(就读)告知承诺制。明确申请人办理居住证申领(就读)业务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时,经申请人自愿选择,户口登记机关在履行告知承诺义务后,申请人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登记机关可以依据申请人书面承诺为其办理。六是实行老年人优先办理业务服务。为充分发扬公安机关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优良传统,提升老年人办理公安业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龙陵县公安局立足实际,坚持传统和科技“两条腿”走路,让老年人办事更直接、更方便、更舒心,让老年人公安服务管理工作落地取得实效。一是在政务窗口和群众接待室专门建立老年人优先办理“绿色通道”,在醒目位置张贴“老年人优先”提示牌;二是在政务窗口、群众接待室及居民身份证自助申领区均配备引导员和服务人员,优先接待、引导老年人群体,在其办理柜台业务前协助老年人填写表单,切让老年人感受到公安机关窗口有温度的服务。其次还放置饮水机和桌椅,为老年人提供休息区;三是保留传统服务方式。证照工本费缴纳为老年人提供多种支付选择。我局户政窗口均保留传统现金支付方式并支持警银通支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现金支付;四是按照《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辖区派出所本着便民利民、优化服务的原则均保留为群众开具亲属关系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临时身份证明及其他文件中规定的可以予以开具的相关证明;五是开通政务窗口证件速递服务。通过与邮政速递合作,老年人可以选择“邮寄到户”选项,可以由老年人自愿选择邮寄到户的领证方式,待证件制作完成后,邮寄员会直接将证件寄到所需地址,切实做到了“最多跑一次”。七是开展警企合作,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2022年以来,为加强疫情期间外来人员管控,异地来龙人员到各营业网点开办通信卡需到派出所开具证明,但需要群众往返多地,办事时间长,流程繁琐,不利于服务群众。2020年2月以来,龙陵县公安局与龙陵移动公司联合推出异地办理电话卡身份信息审核平台。该平台可以实现派出所民警、社区网点工作人员与来居民的开户登记、报备精准对接,移动网点人员采集外来居民身份信息,通过企业微信政务版审批功能,上报辖区派出所民警,由辖区派出所审批通过后,在移动网点备案开户。目前,此项业务遍布全县10个乡镇,186个移动营业厅网点,极大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利用企业微信与微信互通能力,实现对居民的一对一精准服务。
交通管理:根据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公安机关政务服务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聚集窗口业务质效提升,全面优化政务服务便民利民措施,提高服务水平,推动全县公安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及一门通办工作再上新台阶,龙陵县公安局多方筹措资金,保障各项“放管服”措施落实到位。一是组织保障。为确保工作目标实现,成立派出所开展车驾管业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成员、组成工作专班,负责各项具体措施的制定、落实和快速推进;二是分工协作。交警大队负责组织指导培训全县派出所窗口受理车驾管业务、审核制证、复核归档、牌证管理等工作;做好车驾管业务系统权限申请及应用指导,加强派出所窗口车驾管业务工作监督,及时做好数据统计分析,掌握工作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全面梳理车驾管业务流程规范及业务标准,认真履行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管理主体职责,配合治安大队全力推进派出所车驾管业务办理工作。三是明确业务。7项机动车业务、10项驾驶证业务、8个社会服务站,目前派出共办理业务50起。截止11月20日,交通业务共办理机动车业务50346起(其中注册登记10073起,转移登记2031起,变更登记240起,抵押登记1050起,注销登记14203起,转入业务835起,车辆年检20578起,其他1320起),驾驶证业务共办理17176起,(本地初领7071起,外地初领270起,增加申领5890起)、补证换证3124起(转入866起,换证2244起,补证14起)、满分学习547起、注销登记28起、驾证转出154起和其他92起。
六、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真正实现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做法。龙陵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局党委的领导下,龙陵县公安局结合辖区实际,积极探索建立“警民联调”机制,纵深推动“三级三次”调解工作模式,努力破解农村矛盾纠纷调查取证难、说服教育难、公正处理难、协议履行难、成效巩固难等调处难题,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责任,健全警情快速处置机制,有效预防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和谐稳定。今年来,全县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787起,未发生因矛盾纠纷引发的命案,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主要做法: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为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领导,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讨论,成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由副政委任组长,治安大队大队长副组长,成员由派出所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在治安大队,由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例会,认真研究分析辖区矛盾纠纷动态和规律,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把握矛盾调处工作的主动性,促进基层社会的安定稳定;领导小组成员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深入各村了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面对面的指导,加强检查和督促,确保纠纷问题得到落实。二是建立多元化调处化解机制。处理农村婚姻家庭引发的纠纷,是一项社会的系统工作,需要多方参与。我局积极联合农村的村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司法所、综治办等力量,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参与,加大对婚姻家庭中出现的矛盾纠纷调解力度,分析产生纠纷的原因,耐心做夫妻双方的思想工作,帮助双方明白彼此间面临的差异和改进沟通方式,鼓励夫妻双方努力维系婚姻,发挥家庭功能,减少婚姻中的冲突,即便通过调解仍不合者,也可以通过调解将离婚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三是开拓调解新思路,创新工作新模式。近年来,为有效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我局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一是全面推广腊勐镇松山村“三级三次”矛盾纠纷调处模式,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重要作用,积极开展治安调解。二是龙江派出所紧紧围绕“矛盾少,风险小;秩序好,不发案;群众满意、关系和谐”的目标,创新“五员五联”工作法,全面创建“无发案村社”,积极当好“调解员”化解冰点,实现纠纷联调。三是勐糯派出所打造了“老杨调解室”和“流动调解室”,其中“老杨调解室”累计调解矛盾纠纷5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100%。以村调解室、组活动室、警务车辆为主的“流动调解室”,通过电话、微信预约,民警到村(社区)、到小组、到现场办公,实现了问题、警情“就近就地”及时处置。四是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进行领导责任包保,严格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通过局领导、部门领导示范带动,层层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包保责任制度,逐级传导工作压力,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832起(其中排查民间纠纷475起,治安纠纷199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2起,交通纠纷25起,劳资纠纷2起,其他纠纷129起),化解787起,化解率达94.59%。五是建立微信群一对一掌控,镇安派出所针对存在风险隐患的婚恋纠纷建立微信群,对当事人进行一对一时适关注,及时掌握动态,就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六是采取跟踪管控,象达派出所、龙新派出所结合实际就辖区存在的婚恋纠纷进行跟踪管控,及时掌握动态。四是健全三项机制,推动矛盾纠纷调处规范化。按照“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工作思路,落实定期排查、重点监管、以奖代补等制度,实现了由“被动应对”向“主动化解”的转变。一是实行定期排查报告机制。社区民警坚持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工作,及时掌握全村重点矛盾纠纷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派出所所长坚持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接访调处情况研判会,分析矛盾纠纷动向,根据矛盾的涉众面、风险几率、风险系数、风险等级等及时提出相应对策,为党委、政府和上级决策提供信息支撑;党委政府坚持每半年组织职能部门召开一次联席会,对疑难纠纷进行会诊,逐一制定调解方案,明确调解责任和包保领导,列出调解时限,缩短调解时间,提高调解效率。同时,确定乡镇街子天为群众“说事日”,在警务室接待涉访涉诉群众,耐心倾听他们的心声,消除他们心中的怨气,拉进民警与群众的距离。二是建立重点家庭监管机制。将上门女媳、吸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家庭列为矛盾纠纷重点关注对象,登记造册,详细掌握家庭成员关系和邻里关系,社区民警和小组信息员定期不定期深入这些家庭走访,了解家庭情况,收集矛盾纠纷信息,及时做好法律宣传、心理疏导、纠纷化解等工作,坚决遏制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五是抓实三项工作,推动矛盾纠纷调处实效化。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着力提高调解能力、巩固调解成果、坚持精准发力,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当事群众满意。一是抓实技能培训。 采取微信平台交流、聘请群众工作能力强的干部授课和深入各村民小组面对面指导等方式,从法律知识、调解技巧、语言能力等方面对调解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开展典型案例分析 , 播放调解视频,切实增强调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调处成功率。二是抓实回访环节 。针对调处后的矛盾纠纷因履行迟延、当事人反悔等因素在短期可能内出现反复的现象,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调解、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矛盾纠纷必回访工作机制,即在纠纷调处后一周内对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当事人对纠纷处理结果的意见、建议,督促责任方如约履行协议。同时,派出所领导定期主动约访群众,深入掌握群众真实想法,疏导稳定群众情绪,防止问题反复和矛盾激化。三是抓实督导检查 。构建大督查机制,镇党委政府领导结合日常工作,经常深入各村、各小组进行督导检查,做到逢会必讲,时时督查;派出所、司法所定期对全镇矛盾纠纷排查发展情况、调处进度和调处结果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的调解人员,由镇党委政府领导进行约谈、问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个人,落到实处。六是重点整治,严格执行打非治违。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同时,对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登记造册,进行了严格的监管;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涉及的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地段、新农村建设施工现场、重点作业人员进行了逐一排查。有安全问题的及时进行整治,对存在隐患的企业、建筑施工单位,都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跟踪督查整改情况,待整改合格后方能生产。今年来,组织人员集中安全检查500余次,定期不定期进行暗访,深入重点企业单位、重点场所、重点地段、重点河段,排除一般安全隐患,有效地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维护了我县社会环境稳定形势。七是严格落实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一是加大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各类治安问题突出场所的排查整治力度,减少治安和安全隐患;二是强化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完善人流密集场所安防措施,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和日常管理;三是及时办理殴伤案件。巡特警大队、派出所不断加强街面、人员密集场所及治安复杂区域娱乐场所、烧烤摊点的巡逻防控,及时妥善处置各类案事件;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伤害、打架斗殴等治安案件,各派出所坚持调解为先,以真正化解双方矛盾纠纷为出发点办理案件,尽量化解当事双方的矛盾,保证双方当事人不再因此矛盾发生打架斗殴,更不能因为办案中处理不当引发当事人更大的矛盾,形成新的隐患。
七、加强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抓实执法主体责任制
为增强县局党委班子成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布局、依法决策、统筹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县局党委决策部署的法治化水平,促进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化、规范化、成效化。龙陵县公安局年初制定《龙陵县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对学法对象、学法形式、学法内容、学法时限、学法要求、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详尽的规定和规范。坚持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民法典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实施意见列入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多次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会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人民警察训词精神。每年组织开展专题学法不少于2次;县局党委将法治建设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每年党委专题研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少于2次,确定县局党委书记为学法用法第一责任人,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严格执行考勤纪律,建立专门学法档案,按年度组卷归档,认真做好学法笔记,并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撰写学习体会,实行年终述法报告,确实通过党委中心组学法用法活动开展,进一步提升局党委依法决策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和综合执法能力。
八、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龙陵县公安局将始终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切实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全县公安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矢志不渝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始终紧紧围绕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及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立足公安机关职责使命,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不断提升龙陵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水平。
(一)强化政治建设、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铸牢忠诚警魂。始终确保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强化忠诚核心、拥护核心、跟随核心、捍卫核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从严治警,扛牢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开展好队伍教育管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队伍教育管理和作风建设。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弘扬英模精神,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过硬龙陵公安队伍,以高素质队伍支持高质量发展,不断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继续实现最安全最满意最和谐的奋斗目标。
(二)强化底线思维、发扬斗争精神,进一步筑牢政治安全防线。以始终捍卫国家政治安全为主线,以维护稳定为大局,抓好情报力量和阵地建设,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重点人员、敏感部位、重点目标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等管控力度,严防发生“神不知鬼不觉”的案事件,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安保维稳工作,确保各项重大活动做到绝对安全。
(三)强化为民宗旨、深化平安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疫情防控和边境管控有机结合,继续推进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以“镇守边关、视死如归”的决心和意志,全力扛起边境管控、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巩固前期经验做法,继续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优良作风,认真落实“五个管住”措施,以“不发生本土病例、不发生境外疫情输入病例、不发生县外通报倒查病例或案例与龙陵有关”三个不发生为目标,不让疫情过怒江,切实筑牢边境安全稳定屏障。
(四)强化系统观念、注重综合施策,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坚持以打开路,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突出违法犯罪。继续抓好重点行业区域整治工作,持续发力推动全县扫黑除恶斗争步入新常态。切实抓好命案防控工作,全面排查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各类矛盾纠纷、吸毒人员、重点行业场所等风险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力加强管控化解,确保控得住,严防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全力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继续开展全民防诈宣传工作,千方百计控发案、降损失,努力提升案件侦破和追回损失能力,巩固“两降两升”目标。强化清源断流战略部署,深入开展“禁毒示范城市”“无毒示范县”创建活动,继续开展“集群打零”“鹰眼”等扫毒行动,加大打零收戒力度,抓好物流寄递渠道贩毒治理、禁毒宣传教育、堵源截流工作,严厉打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公共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公共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加强枪爆、交通、消防、监所、校园安全管理,健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强化源头治理,推动社会共治,严防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敏感案事件。以维护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为重点,依法严打破坏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推动高质量建设滇西生物生态的安全屏障。
(五)强化问题导向、锐意改革创新,推动公安改革实现系统性重塑和整体性变革。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公安机关党委目标,坚持改革强警,深化警务机制和勤务制度改革创新,努力贡献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勤务管理运行机制。以“情指勤督舆”一体化实战化警务机制建设、“双快”警务机制建设为契机,坚持创新发展,紧紧围绕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目标任务,提升防控体系等级效能和社会治理能力水平,加快落实法治公安建设,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
龙陵县公安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