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aj-/2020-103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0-10-30 |
文号 | 浏览量 |
李国涛、杨新统委员:
你们在政协龙陵县九届四次会议上的联名提案《关于开展“僵尸车”专项整治的建议》已交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承接办理。经研究,并与你们面商,现答复如下:
随着龙陵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规模日益扩大,与之相应的人口、基础设施增长也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目前,我县机动车高达9.5万余辆,机动车更新淘汰也已成为常态,因各种原因导致机动车长期无人使用、维护而挤占公共资源的“僵尸车”明显增加,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损害了城市文明形象。由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空白和监管的缝隙,给“僵尸车”这种“新型城市垃圾”的整治工作带来不小的困惑,成为城市管理和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一大难题。
为规范道路停车秩序,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自2020年06月01日起,龙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僵尸车”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对满身灰尘、破烂不堪、无人问津、长期占用道路、人行道乱停乱放的 “僵尸车”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一是提前发布信息,宣传引导到位。借助宣传材料、网络、交通广播等方式,积极营造“僵尸车”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氛围;通过龙陵电视台、微信、手机报等媒体发布消息,加强宣传,整治中主动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跟踪采访报道整治行动进展,曝光“僵尸车”占道停车违法行为,充分利用主流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平台、微信、QQ群、LED显示屏等载体,开展“僵尸车”专题整治宣传,营造浓厚整治氛围。二是强化排查清理,及时取证拖移。以龙陵城区为中心,覆盖城郊结合部,尤其是以未通车道路、断头路和居民小区、背街小巷、旧车交易市场、汽车维修厂、建筑工地等周边道路为重点,进行全面排查清理。逐一采集“僵尸车”的车牌、发动机号和车架号等信息,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比对车辆相关信息,全部登记造册。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僵尸车”违法事实和证据,做好登记后,全部拖移至指定停车场停放。三是仔细核对分类,严格依法处置。拖移“僵尸车”后,及时联系车主,依法分类开展处理。针对拼装、报废车辆,扣留车辆,予以收缴,依法强制报废。针对盗抢等涉案车辆,扣留车辆,做好登记,依法移交办案单位处理。针对涉嫌其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车辆,能够确认为假套牌、逾期未参加安全检验等车辆,通过电话、信函、登门通报等方式及时通知车辆所有人、管理人限期接受处理。同时,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对相应违法行为予以处罚。针对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车辆,及时向社会公告,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车辆,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针对无涉案嫌疑但属无主车辆,发布招领公告,自发布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依法收归国有。四是纳入常态管理,继续巩固深化。在继续抓好集中排查整治、巩固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及时根据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优化调整工作措施,纵深推进集中排查整治,确保取得实效。大队主动协调城市综合执法、城建、路政、巡特警等职能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同时,将“僵尸车”整治纳入常态管理,建立“僵尸车”常态管理工作机制,注重强化对“僵尸车”的及时发现和依法处置,并纳入城区巡逻日常工作,确保常抓不懈。
截至目前,龙陵城区已清理整治“僵尸车”17辆,其中报废车辆5辆、无主车辆2辆、通知车主后驶离10辆,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成效初显,常年占道、甚至占用消防通道的“僵尸车”被清理后,城区停车秩序更好、道路交通更安全、日常出行更放心、城市形象更靓丽,是便民利民惠民的大实事。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僵尸车”的清理整治工作。感谢你们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龙陵县公安局
202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