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aj-/2022-0701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2-07-01 |
文号 | 浏览量 |
王显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依法依规整治处置老年代步车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感谢你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老年代步车存在的隐患问题
(一)不合法性问题。“老年代步车”从生产、出厂、销售到上路,法律上均尚未形成一套规范的管理办法,从而导致“老年代步车”游离在法律规范之外。目前,市场销售的“老年代步车”均未申报国家工信部汽车产品公告目录范围内,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
(二)存在安全隐患。“老年代步车”车辆安全性能差、防护性能低,车辆设计不科学合理、工艺简单、材质低劣,质量得不到保障,上路容易发生危险。
(三)不能购买保险。“老年代步车”不能购买机动车强制保险及商业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得不到及时的经济赔偿,驾驶人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
(四)没有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老年代步车”的人员大都没有经过系统的机动车安全驾驶培训,在道路上随意驾驶,不懂交通规则,不具备有效的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二、相关问题的司法解释
(一)“老年代步车”不能上道路行驶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这是对车辆上道路行驶前置条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该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车辆不能上道路行驶。
(二)关于拿取所谓的“老年代步车”需要发票并要接受处罚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只要车主能提供车辆合法来源(发票、合格证)交警大队都依法处理后退还机动车;对无法提供车辆合法来源的机动车,交警大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公示报废处理。
根据《关于对老年代步车、观光车、电动三轮、电动四轮车有关问题请示的批复》(云公交发[2014]103号)中明确写明:对驾驶此类车辆(老年代步车、观光车、电动三轮、电动四轮车)上路行驶的,查明事实后,如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以“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两种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驾驶人持有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上述机动车的,以“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2022年6月17日,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印发了《关于开展正三轮摩托车和三四轮电动车燃油助力车老年代步车等严重交通违法整治行动的通知》,并在市级网络媒体发布了通告,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老年代步车”专项整治,全市的“老年代步车”整治已经进入了常态化整治阶段。
三、工作开展情况
“老年代步车”问题由来已久,如何有效管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当前面临的一个紧迫难题,也是一个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痛点、堵点问题。
(一)强化宣传教育。针对“老年代步车”问题,龙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先后在龙陵电视台以及日常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中进行了多次宣传,2020年又先后在新媒体“保山警方”“畅行保山365”“龙陵警方”进行了多次宣传报道,宣传教育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注重源头治理。交警大队在2016年开始就对悬挂“老年代步车”或未悬挂号牌的四轮车进行了查处。2019年至今,涉及“老年代步车”交通事故50余起,造成2人死亡,20余人受伤;查获“老年代步车”150余起,收缴50余辆,部分老年人已被多次查获和处罚。同时,分别于2016年、2019年、2022年期间,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老年代步车”源头治理问题多次联合执法,并安排专人对销售商进行提醒,要求严禁虚假宣传“老年代步车”不要驾驶证、不落户就可以上路行驶。截至目前,已向8家销售“老年代步车”的商户下达了《隐患整改通知书》。
(三)完善认定程序。交警大队委托云南永鼎司法鉴定中心对扣留6辆无号牌三轮车及26辆无号牌的四轮电动车、燃油四轮车进行车辆属性鉴定。经鉴定,云南永鼎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 云永司鉴[2022]交痕鉴字第00711号)鉴定结论:送检鉴定的26辆四轮“老年代步车”为微型普通客车,符合机动车判定条件,判定为机动车,同时符合拼装车判定条件,判定为拼装车。6辆电动三轮摩托车,符合机动车判定条件,判定为机动车,同时符合拼装车判定条件,判定为拼装车。
(四)实施分类管理。交警大队加大超标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新能源轿车落户登记办理力度,逐步实现分类管理、规范管理。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超标电动自行车共计落户办牌3367辆,2019年1月至6月超标电动自行车共计落户办牌9294辆;电动自行车落户至今共计注册登记840辆,此项工作一直开展中;轻便电动二轮摩托车落户至今共计775辆,此项工作一直开展中;自2018年5月9日保山市第一辆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后,龙陵一直在开展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工作。截至目前,新能源汽车共计落户办牌356辆。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通过开辟专栏、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加强滚动式、覆盖式宣传,有效提升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使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安全意识,消除老年代步车“不用挂牌照、不用考驾照、不用担责任”的错误认识。
(二)强化部门联动,提高管控效率。联合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对辖区内销售“老年代步车”的商家进行彻底清查,逐一弄清各商家销售的“老年代步车”品牌、型号、已售数量等基本情况,建立工作台账;严厉查处非法改装、拼装“老年代步车”,擅自销售“老年代步车”以及虚假宣传等行为,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从源头上加强对其销售和改装的监管。
(三)加强路面管控,全面整治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要充分依托缉查布控和网上网下一体化以及路面查处与视频巡查相结合勤务机制,持续开展周期性集中整治和短、平、快突击整治,强化“老年代步车”交通违法行为治理,严防因此类车辆引发的交通事故发生。
龙陵县公安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