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aj/20200819-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0-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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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审计局:
2020年5月19日至5月20日,龙陵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我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7月28日向我局送达了《审计整改通知书》(龙审整改【2020】5号),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问题一:龙陵县看守所建设项目应记未记固定资产44113345.13元。
整改:2019年6月因我局基建项目负责人与财务人员沟通不及时,导致看守所项目竣工决算下达后财务人员不知情未及时转固定资产。我局于2020年1月发现该问题,并及时将看守所在建工程转记固定资产,凭证号分别为2020-01-06、2020-01-07、2020-01-08(具体凭证见附件);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一定引以为戒,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固定资产管理。
问题二:未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在2019年固定资产管理中,于6月和12月分两次计提了单位部分固定资产折旧,未按月进行计提折旧;2019年中新增固定资产1014434.95元未按月计提,未按规定计提折旧。
原因分析:2018年末我局聘请中介对全局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因达到报废条件的资产较多,申请财政局办理报废一直未得到批复,导致资产系统和账务一直未能进行报废处理,卡片与实物存在不符现象,2019年年初会计记账时考虑到若直接在资产系统中计提折旧,又会影响到修改卡片的金额,当时想等待中介修改完资产卡片后,再按月计提折旧,所以就采用了先手工计提,到年终也未能修改卡片。但全年应提折旧与实际计提取数一致,与资产系统实提折旧一致,不存在当年新增资未提折旧现象,只是未按月计提折旧。
整改:2020年度,我局严格按照县财政要求,记账系统从云南省公安财务核算管理系统调整至财政一体化核算系统,并严格按照系统要求,每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且账务系统与资产管理系统数据核对一致。
龙陵县公安局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