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aj/20230116-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法规 | 发布日期 | 2023-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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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公安局聘任离退休老干部为“雨城义警”实施方案》(龙公发〔2023〕3号)已于2023年1月13日下发,为便于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此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公安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健全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能力水平,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龙陵、法治龙陵。经县局党委研究,决定在龙陵县范围内通过聘任、公开招募、发动志愿者参与等形式组织一批影响广泛、作用突出的群防群治队伍。现结合工作实际,特聘任龙陵县公安局离退休干部为“雨城义警”,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充分发挥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群众工作优势和专业特长,永葆退休不退色、离岗不离党的初心,积极为龙陵公安事业作出新贡献。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二、聘任对象
在龙陵县内居住、身体健康的龙陵县公安局离退休干部。
三、聘任方式
通过支部动员、党委上门发动、发放聘任书、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聘任。
四、聘任时间
长期或两年
五、主要职责任务
(一)当好社情民意“收集员”。收集群众对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工作的意见建议;收集影响社会治安的各类热点、难点、堵点问题;收集其他可能引发社会稳定的信息。
(二)当好安全防范“宣传员”。积极通过网上+网下、科技+脚板,对身边的群众开展防盗、防诈骗、防火、防交通等宣传;根据需要参与公安机关开展集中宣防活动,提高广大市民的防范意识和水平。
(三)当好矛盾纠纷“调解员”。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发现的矛盾纠纷主动上报、第一时间配合化解,促进邻里和谐。
(四)当好社会治安“巡防员”。在重大安保活动、敏感节点时段,根据工作需要参与公安机关对重点区域、重点部门在重点时段开展巡逻防控工作。
(五)当好公安工作“监督员”。结合公安实际,围绕110接处警、宣传防范、治安管理、交通管理、打击犯罪、服务群众、基层基础、警容风纪、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监督,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