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8-6-/2017-0531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7-05-31 |
文号 | 浏览量 |
杨济厚等九位委员:
你们在政协龙陵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腊勐集镇建设的建议》提案已转由我局办理,经局办公会议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腊勐集镇市场建设。2016年1月,我局已将腊勐农集贸市场建设项目列入龙陵县商贸物流“十三五”发展规划,但根据省、市商务、财政部门《关于做好乡镇农集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目前尚不符合申报条件。理由如下:
(一)建设乡镇农集贸市场支持内容。重点支持乡镇农集贸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市场交易厅(棚)、地面硬化。摊台、供水、用电、排水排污及消防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申报乡镇农集贸市场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市场必须建在乡镇辖区内,主要从事农副产品交易并经县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二是市场主体是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村委会等各级机构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三是市场用地必须取得土地使用证20年以上的租赁合同或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的集体土地;四是市场投入使用需进一步改造的项目或在规定时限内竣工的新建项目。
二、鉴于上述支持内容和申报条件,请你们向当地党委政府反映,具体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投资主体,并提交“腊勐农集贸市场建设方案”上报县工信局,列入我县申报的项目储备库,我局将积极向上争取该项目资金扶持。
感谢你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及电话:李伟 0875-6127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