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8-6-/2022-0630009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2-06-30 |
文号 | 浏览量 |
赵兰仙、施国聪代表:
你们在龙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腊勐镇长箐村农产品交易市场项目建设的建议》的建议(第79号),已转由我局办理。建议收到后,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结合部门职能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腊勐镇长箐村、大龙村、白泥塘社区位于腊勐镇东南片区,目前白泥塘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已纳入《龙陵县“十四五”商贸物流发展规划》。
二、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申报的条件。一是市场要从事农副产品交易并经县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二是市场主体是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村委会等各级机构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三是市场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符合用地条件。
三、工作建议:一是根据《保山市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标准与管理规范》要求,开展好项目用地的选址、规划以及项目备案等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出台招商引资鼓励政策,引进社会资本合作推进标准化农集贸市场建设。三是整合组织部门的“四位一体”资金,联合大龙、白泥塘、长箐等社区共建白泥塘农贸市场。
四、待条件成熟,我局将适时向上争取农贸市场建设奖补资金给予支持。
感谢你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龙陵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2022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及电话:钟顺金 0875-612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