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9-4-/2021-0304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发布日期 | 2021-03-04 |
文号 | 浏览量 |
各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单位:
为切实做好取消收费许可制度后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管,现就2020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专人负责
取消收费许可证和年审制度后,同步建立收费年度统计报告制度,是收费单位开展收费情况自查、检验降费成果的重要手段,也是收费监管部门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的重要措施,各收费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作为清理规范收费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安排专人负责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二、认真清理,按时上报
各收费单位要对本单位合法有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认真清理,建立健全收费台帐。为确保我县按时将各收费单位信息和收费数据录入全国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系统,请各收费单位务必于2021年3月10日前,向县发展和改革局报送《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信息表》和《收费情况报告表(一)(二)》。经清理后合法有效的收费项目须逐项填报,在本年度内未发生业务的收费项目,则在《收费情况报告表(一)》中的收费金额栏上填报为“0”,并在备注栏上加以说明。统计工作结束后,各收费单位要及时梳理有关情况,通过政府网站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本单位2020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开展情况。
请县教育体育局及时将本通知转发到各县直校园及各乡(镇)中心学校,并收集好表格后统一报送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股室: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股
附件:1.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信息表
2.收费年度报告表(一)(二)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