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9-4/20240702-00005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07-02 |
文号 | 龙发改办〔2024〕82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勐糯镇:
你镇提出的关于对勐糯镇增设电动车配套设施建设的建议的提案(37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按照“车桩相适、适度超前”原则,龙陵县将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的空间布局上进行统筹,推进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规范停放场所、充电桩和配套设施等。目前龙陵县已建成龙山中路棚户区改造A区、龙山中路棚户区改造B区、锦绣润苑、象达广场、镇安客运站、镇安供电所充电站等16个公共充电站,50个充电桩,77把充电枪。按照《保山市加快电动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的通知》(保政办发〔2020〕48号)规定:2020年起,交付或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全部预留接电安装条件,其中不低于10%的停车位建成充电桩,作为新建住宅小区的规划和验收条件。龙城御府、玉山苑二期、玉龙盛世等小区已建充电桩145个,充电枪224枪,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已对全县10个乡镇拟建公共充电桩计划进行收集,对全县公共充电桩建设进行了规划。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将按照职能职责积极与充电桩运营商对接,加大宣传和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全县公共充电桩建设进度,并结合现有居民区布局和公共资源条件,合理规划建设公共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大力推动人员密集区数智化管理服务。在勐糯镇已规划大寨社区、民族文化广场、宁馨小区、勐糯供电所充电站建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电动车充电需求。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