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99-4/20260625-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6-06-25 |
| 文号 | 龙发改办〔2026〕87号 | 浏览量 |
李家福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完善旅居产业配套新能源充电设施的建议(第57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十五五”期间,按照“桩随车走、适度超前”原则,全县规划在重要交通节点、旅游景区、镇政府所在地等人口密集场所规划建设充电站80个,共264桩528枪,总功率42260千瓦。截至目前,全县共建成县委党校、凯龙假日酒店等公共充电站30个,共159桩283枪,总功率32961千瓦。其中,建成重要交通节点公共充电站11个,共73桩132枪;建成除县城外的乡镇政府所在地公共充电站5个,共16桩31枪;建成景区景点公共充电站1个,共10桩20枪;建成小区公共充电站5个,共21桩27枪;建成县城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充电站8个,共39桩73枪。
二、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龙陵县充电设施布局失衡、建设运营保障薄弱、村级赋能不足等问题,县发展和改革局高速重视,立刻行动。一是及时优化充电设施布局。2026年5月6—21日,县发展和改革局再次向10个乡镇和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龙陵分公司等部门征求公共充电站规划选址意见,并进行优化调整,及时将最新成果纳入《龙陵县“十五五”绿色能源发展规划》。二是强化“引建营”全周期管理。今年以来,县发展和改革局先后多次与华能、保能、铁塔、县属国企等对接,积极吸引企业参与充电设施建设,并优先向企业推荐有利于乡村产业发展和壮大村集体经济的优质充电设施项目,在项目审批建设过程中,县发展和改革局与县自然资源局、项目乡镇形成有效联动,确保了项目的及时审批、快速落地,目前已完成项目备案4个,且均已开工建设,其中,已建成2个,共20桩40枪。为强化项目运营管理,4月27日,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龙陵分公司和辖区内充电站负责人进行了安全管理培训,并制定印发了《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能源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组织企业对隐患问题、设备维护、值班值守、收费管理等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
三、工作措施
下一步,县发展和改革局将认真结合龙陵发展实际和人大代表建议,创新工作方式,全力推动全县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满足日益增长的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一是优化网络布局,构建城乡一体化充换电网络。加快《龙陵县“十五五”绿色能源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并将充换电设施建设作为规划的主要内容进行谋划布局,聚焦景区景点、交通节点、人流密集点等重点场景补短板,控制城区新增密度,向乡镇、村级倾斜,实现“县城全覆盖、乡镇有场站、重点村有桩点”。二是强化建设运营保障,健全可持续发展机制。持续加大宣传和招商引资力度,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与财政、工信等部门对接做好充换电基础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申报,补齐县域充换电设施短板。积极推行“统建统营、光储充一体化”模式,延长运营服务期(≥6年),保障设施可用率(≥99%)。强化在建和已建成项目的监管,进一步推广国标充电桩使用,落实峰谷分时电价,建立高效运维体系,保障设施长期稳定运行。三是强化村级赋能,打通乡村充电“最后一公里”。积极将充电设施纳入村级公共服务设施,推动村级站点全覆盖。创新“村企共建”模式,鼓励村集体以土地、闲置资产入股,与运营商合作建设运营,收益按比例分成,进一步调动村级积极性和壮大村集体经济。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