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9-4-/2019-0712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9-07-12 |
文号 | 浏览量 |
尊敬的李超等代表:
你们在龙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镇安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业务指导、前期费用、项目支持的建议》(第88号建议),经县人民政府研究,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自2018年8月全面启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编制工作以来,现已形成《龙陵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征求意见稿)并完成了第一轮征求意工作。为帮助解决乡(镇)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业务指导、前期费用、项目支持等问题,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结合龙陵县实际情况,抓紧完成《龙陵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编制工作,为乡镇规划编制工作提供指导性意见。二是根据《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2019 年固定资产投资责任目标及考核方案>的通知》(龙办发〔2019〕54 号)文件精神,将镇安镇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及镇安镇小田坝村、八〇八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纳入重点前期项目进行推进。三是根据全县项目前期费预算安排情况,下一步将计划对乡(镇)和村(社区)乡村振兴重点前期项目给予前期费支持;四是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衔接,进一步加大相关项目资金的争取力度,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项目提供项目资金支持。
李超等代表,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结合实际,认真加以落实,努力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中取得新的成效。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