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9-4/20230701-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意见征集 | 发布日期 | 2023-07-01 |
文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于2021年6月30日印发实施。开展《纲要》中期评估,是保障规划有效实施的法定程序,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开创新时代龙陵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确保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举措。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县发展和改革局起草了《龙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现将《龙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7月30日前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书面反馈给县发展和改革局。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lxfgjzhk@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龙陵县龙山镇南片区保障房12幢1—2单元(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875—6127936;邮编:678300。
附件1:龙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
附件2:龙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起草情况说明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