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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12533024MB1P95606R/20251218-00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 202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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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安燃液化气有限公司勐糯镇第一供应站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案件名称

龙陵县安燃液化气有限公司勐糯镇第一供应站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云( 龙 )综罚字〔 2025 〕第 03号

行政处罚行政

相对人

龙陵县安燃液化气有限公司勐糯镇第一供应站

处罚种类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柒佰零贰元整(¥702.00元);

2.罚款叁万元整(¥30000.00元)。

行政处罚

履行期限

1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的名称

龙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