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533024MB1P95606R/20231115-00004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处罚 |
发布日期 |
2023-11-15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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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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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
其他 |
关于吴某某擅自砍伐青山别院城市绿化树木案行政处罚的公示
件名称 | 吴某某擅自砍伐青山别院城市绿化树木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 龙城综罚决字〔2023〕第7号 |
行政处罚行政 相对人情况 | 吴某某 |
处罚种类 | 罚款 |
法律依据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五十九条 |
处罚内容 | 罚款500元 |
行政处罚 履行期限 | 15日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的名称 | 龙陵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 2023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