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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索引号 01526265-2-11_B/2017-0503003 发布机构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招生信息 发布日期 2017-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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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教育
招生考试相关政策

一、教育部:教学[2017]2号《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

1、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2017年安排计划6.3万名。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 )本人具有实 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 )本人 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 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招生学校为各省(区、市)所 2 0 1 7年安排招生计划原 则 上比 2016年 增 加 1 0 %以上。具体实施 区 域 、报考条件由各省 (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实施区域要对本省(区、市)民族 自治县实现全覆盖。

3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 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 优良的农村学生。招生学校为教育 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2 0 1 7年安排招生计划不少 于 有 关 高校年度本科招生 规 模的2 % 。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 (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 )符 合 2017 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 )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 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 人 具 有 当 地 连 续 3 年 以 上 户 籍 ;(3 )本人 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 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云南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于20121231日正式向社会公布,从2013年起实行

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明确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的初中毕业和高中毕业两个阶段的各类升学考试要求,包括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录取、中职学校录取、高考及高校录取等环节的报考条件。

(一)可在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条件:只要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期间都可以参加当地的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

(二)可在流入地参加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条件: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完整接受完初中教育,且取得连续三年学籍(七、八、九年级),可在流入地有条件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若未在流入地完整接受初中三年教育,只能回户籍所在地参加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州市教育局结合实际自行制定。

(三)可在流入地无障碍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条件:凡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力的随迁子女可在流入地进入中等职业学校(职高、中专、技校)学习。

(四)可在云南省无障碍参加高考及录取的主要条件:一是考生户籍和父(母)亲的户籍都在云南,本人具有在云南省高中三年学籍且就读时间满三年。二是考生户籍在云南,本人具有在云南初中、高中六年学籍,考生父(母)亲户籍不在云南但在云南具有六年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社保缴费记录。

(五)可在云南省报考省属院校的条件:考生本人户籍转入云南满三年,在云南高中连续就学时间已满三年并具有相应学籍,且考生父(母)亲在云南具有三年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具备《云南省居住证》和有社保缴费记录。

(六)可在云南省报考省属高职专科院校的条件:在云南省有完整中等职业教育学籍但户籍未迁入云南的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