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2020-073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招生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0-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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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总结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将我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落实招生政策。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14号)及《保山市教育体育局转发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保教体发〔2020〕36 号)文件精神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各项工作要求,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制定了《龙陵县教育体育局转发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并将通知转发至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要求各学校强化招生入学管理,规范完善招生办法,坚决贯彻“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要求,认真制定、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办法,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
(二)认真抓好政策执行。要求各中小学根据省、市文件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结合学校实际,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优化工作流程,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社会和谐稳定。
(三)从严执行招生纪律。要求各中小学从严执行招生纪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切实做到10个严禁:一是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二是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三是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四是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五是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六是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七是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八是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九是严禁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对学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进行排名,不得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数据;十是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四)加强招生宣传教育。要求各中小学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开展义务教育招生宣传,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宣传省教育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形成正确的招生舆论导向。不得发布虚假招生信息,不得诋毁其他学校,不得误导学生和家长。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要注重将有关随迁人员子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优待对象子女入学等相关政策及时告知家长,让家长掌握政策早做安排。
(五)强化监督和责任追究。要求各中小学要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诉求。对于违规违纪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由县教体局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并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或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做好调研摸底。要求各中小学在每学年招生入学前,对辖区内有关生源数据做好摸底调查,建立正确的信息资料库,制定出合理的招生计划(班级数)及每学年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教育均衡有待提高。择校热依然存在,乡村学校难于满足学生和家长的就学需求。农村学校仍然存在经费投入不足,办学条件差,教师水平参差不齐,教育教学质量不高的情况。部分有条件的学生家长就已进城务工为由让孩子进城就学,致使城区学校办学条件满足不了就学需求。
(二)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问题突出。农村青壮年到外地务工较多,大部分农民工子女在家乡就读。由于留守子女与父母长期分离,在生活、学习等方面都受到影响,尤其是亲情缺失和隔代教育,使得留守子女这一群体存在巨大的心理创伤,性格变得较为孤僻,对学习缺乏信心,行为缺少教养,容易产生厌学、逃学,给学校教育管理带来了很大困难。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落实好小升初工作。严格审验初中入学资格。进一步加强小升初入学资格审验,确保公平公正,提升社会满意度。 严格执行教育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小学升入初中工作要求,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在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合理划定初中学校的招生学区范围和科学制定招生计划的基础上,确保符合规定的适龄小学毕业生公平、规范、有序地就读初中学校。
(二)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扎实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薄弱学校建设,统筹规划,稳步实施,积极争取资金投入,加快改善边远山区校舍条件和配套建设。
(三)进一步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大对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率、巩固率的考核与督查力度,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机制,确保每一名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四)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和困难学生资助。构建、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监护、教育体系,加强家庭教育,保障留守儿童受教育权利。完善扶贫助学机制,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惠民政策,积极争取社会捐资助学,加大学生资助力度,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贫困而失学。
(五)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持德育为先,重视学生养成教育、法纪教育、理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认真落实阳光体育运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教学研究,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完善教师队伍管理体制和补充机制,加大师资培训力度,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人才支撑。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