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tj/20240630-00009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06-30 |
文号 | 浏览量 |
象达镇:
你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象达小学建设用地的建议关于帮助解决象达小学建设用地的建议的提案(第047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象达小学拟申请用地范围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二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文件规定,“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责任落实机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建设单位必须依法履行补充耕地义务,无法自行补充数量、质量相当耕地的,应当按规定足额缴纳耕地开垦费”,在用地报批时,报批相关费用及占补平衡指标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待条件成熟后,我局将积极开展用地报批工作。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6月30日
(联系人:杨成波,联系电话:0875-612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