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tj/20240630-00008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06-30 |
文号 | 浏览量 |
何安育、王从焕、杨尚维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教育用地的建议的提案(第046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支持好我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我局积极完善教育用地手续,目前,正在组件上报6宗教育用地手续。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文件规定,“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责任落实机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建设单位必须依法履行补充耕地义务,无法自行补充数量、质量相当耕地的,应当按规定足额缴纳耕地开垦费”,在用地报批时,报批指标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建议教育部门在编制项目规划时要提前谋划,积极与财政对接,将用地报批费用纳入年度预算进行保障。待资金筹措后,我局将积极开展用地报批工作。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6月30日
(联系人:杨竺,联系电话:0875-612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