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tj/20240630-00017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06-30 |
文号 | 浏览量 |
邱志云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申请划拨建设社区活动场所用地的建议(第86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龙华社区服务用地已于2011年8月24日取得《龙陵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无偿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1809.61平方米给龙陵县龙山镇龙华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办公场所用地的批复》(龙国土资复(2011)61号),在批准供应范围内约365平方米未征地。二是该宗地所在区域土地规划用途为城镇社区服务用地,规划面积1798.57平方米(含目前社区用地),远期规划的约701平方米拟用地范围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仍属于城镇住宅用地。三是已供未征的365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以及远期规划的约701平方米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下步我局将和龙山镇研究后制定土地征收补偿方案报请县人民政府,并多渠道积极筹措收回资金,待资金筹措完成后及时开展征收工作。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6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庆彪 0875-612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