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tj/20240630-00016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06-30 |
文号 | 浏览量 |
王国达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解决龙陵县城开发划拨大坪子、杨梅山等小组预留地未办理的建议(第85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该宗地已纳入龙陵县2024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和龙陵县2024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计划已于2024年2月20日经《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龙陵县2024年土地储备和供应等2个计划的批复》(龙政复〔2024〕11号)批准实施。
二、该宗地所在区域因涉及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土地规划用途调整为商业用地,目前正在按照新规划用途开展土地供应前期评价工作。
三、根据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有关规定,商业用地供应需要公开招拍挂,故该宗地不能直接划拨供应。
四、下步我局将商龙山镇及涉及的村民小组,研究制定该宗地遗留问题处置方案,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开展土地供应相关工作。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6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庆彪 0875-612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