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tj/20240630-0001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06-30 |
文号 | 浏览量 |
赵兴东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建立遏制土地“非农化”“非粮化”备案管理制度的建议(第60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有效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龙陵县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通报挂牌约谈冻结问责“五项机制”全面从严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的通知》《龙陵县耕地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建立了违法用地整治工作交办机制和联席会议机制,从严从实开展卫片执法、土地违法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特别是2023年以来,通过开展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恢复、违法用地整改攻坚等专项整治,全县耕地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县级无法出台遏制土地“非农化”“非粮化”备案管理制度。
一、关于遏制耕地“非农化”方面。县级已下发《严格耕地用途管制 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工作方案》(龙办通〔2024〕19号),下步,将建立健全“非农化”问题“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从严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同时,依托卫片执法、日常巡查等手段,有效遏制“非农化”易发多发势头。
二、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方面。《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自然资规〔2020〕6号)、县级已于2020年制定出台《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龙自然资发〔2020〕148号),设施农业用地实行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备案制,由各乡镇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备案和管理;农户种植非粮作物属于种植结构调整,县级2021年印发了《龙陵县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便签〔2021〕81号),明确了要稳定粮食作物面积,引导了农民调整种植结构,确保两只产量稳定提升,下一步我局将配合农业农村局通过遥感图斑、巡查等手段进行监测。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6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成波 0875-6127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