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tj/20230705-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3-07-05 |
文号 | 浏览量 |
张涛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龙山社区自然村、新建小区活动场所的建议(第80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上级部门对已建成小区或自然村争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问题。项目的申请,需要多方协作申报,并且申报的第一手资料来自于村(社区)和小组,请有建设需求的自然村或小区积极向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申报。二是关于对今后城市规范化建设过程中,适当考虑新建小区活动场所、应急避难所的预留规划问题。目前在新建小区规划审批时,均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公共活动空间、公厕、停车、养老服务中心等技术指标进行审查,达不到相关规定的一律不予审批,确保新建小区满足相关要求,逐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6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碧 0875-612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