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tj-/2021-0630010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1-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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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家正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平达中心集镇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的建议(第89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平达中心集镇农贸市场建设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67.284亩。农用地26.0145亩(其中占耕24.867亩,均为水田),建设用地41.2695亩。项目规划用途为商服用地。
目前,该项目用地保障存在一些困难。一是需编制成片开发方案。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需先编制成片开发方案并取得省级人民政府批复后,才能进行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二是土地征收程序改革。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将原用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三项前期工作修改为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组织召开听证会、办理补偿登记、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八项,征地程序发生变化。三是土地报批费用未落实。经测算,该项目共需报批费用178.0214万元。其中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金134.568万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17.343万元,耕地开垦费26.1104万元。四是无占补平衡指标。经勘界,该项目占用耕地24.867亩,其中9等水田5.025亩、10等水田19.842亩。目前我县乃至整个保山市均无水田指标,根据补充耕地指标调剂相关办法,申请向省级、市级统筹占补平衡指标的,需缴纳指标购买费用651.567万元(其中耕地数量124.335万元,测算标准:5万/亩;水田指标373.005万元,测算标准:15万/亩;粮食产能154.227万元,测算标准:1万元/百公斤)。
综上所述,因政策调整、相关费用及占补平衡指标难以落实,制约着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推进。下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积极做好项目建设的用地保障服务工作。一是积极主动做好用地保障服务。根据部门职责,主动与项目主管部门对接,提前介入,收集好用地报批前期工作的相关资料,为下步加快用地报批进度提供必要保障。二是积极汇报落实相关报批费用。积极主动与县人民政府做好汇报,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加快筹集土地报批相关费用,为下步用地报批提供保障。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6月25日
(联系人:杨成波,联系电话:0875-6127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