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tj-/2021-0630006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1-06-30 |
文号 | 浏览量 |
蒋锡辉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用地指标供给的建议(第78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按照机构改革后的相关规定,目前在国土空间规划未批准实施前,省级出台了过渡期方案,要求在进行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报批时,需承诺将报批范围纳入下步国土空间规划内,指标将在下步下达的总指标中扣减,同时需编制成片开发方案,占用耕地和水田需满足占补平衡指标要求方能报批。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后,建设用地报批必须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方可报批(除规定可以独立选址的重点项目外),所以高标准编制好国土空间规划显得十分重要。同时对批而未供土地的处理,因大部分都采用批次用地报批,部分已使用,部分未使用,暂时无法拆销,难于进行处理,目前全省已在大理州开展试点工作,待省级相关规定出台后方可实施。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6月25日
(联系人:杨碧,联系电话:0875-612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