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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索引号 llgtj-/2021-0630006 发布机构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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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龙陵县第十七次人大六次会议第78号建议答复的函

蒋锡辉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用地指标供给的建议(第78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按照机构改革后的相关规定,目前在国土空间规划未批准实施前,省级出台了过渡期方案,要求在进行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报批时,需承诺将报批范围纳入下步国土空间规划内,指标将在下步下达的总指标中扣减,同时需编制成片开发方案,占用耕地和水田需满足占补平衡指标要求方能报批。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后,建设用地报批必须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方可报批(除规定可以独立选址的重点项目外),所以高标准编制好国土空间规划显得十分重要。同时对批而未供土地的处理,因大部分都采用批次用地报批,部分已使用,部分未使用,暂时无法拆销,难于进行处理,目前全省已在大理州开展试点工作,待省级相关规定出台后方可实施。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6月25日

(联系人:杨碧,联系电话:0875-612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