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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76-7-/2022-111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信息 发布日期 202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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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价格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以来,为进一步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相关的安排部署,认真履行承担指导、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违反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执法工作职责,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围绕防范化解市场风险,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查各类经济违法违规行为,扎实推进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全面提升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效能,着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以来价格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强化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市场价格监管

(一)抓好疫情防控期间药品、核酸检测及防护用品价格监管。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加强抗病毒药品、核酸检测及防护用品价格监管。严厉查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价格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检查防护用品经营户62户次,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重要时段重点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商品和服务,密切关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以及自然灾害等突发情况期间时粮、油、肉、蛋、菜、奶等重点民生商品和机动车停放等服务的价格动态,密切关注高端白酒、高档月饼等节庆商品礼品市场价格和节假日旅游市场价格,严厉打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全力维护正常价格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截至目前,共检查经营户165户次,立案查处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案件1件,罚没款0.2万元。

(三)持续开展明码标价整治。重点对粮食购销领域、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进行检查,督促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政府便民服务中心等执收单位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截至目前,共检查房地产中介机构7户次,行业协会5户次,对3户涉及价格标签填写不规范、不完整或没有亮证经营等情况进行了口头告知提示。

二、强化涉企收费规范治理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一是认真学习研究。组织价格监管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涉企收费政策和相关文件,明确年度检查重点和时限要求。二是组织领导。按照要求组建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任组长,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为组员的4人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小组。三是制定价格监管工作要点和相关工作方案。结合检查工作实际制定涉企收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对检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二)对交通物流、水电气、地方财经、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等领域的有关收费主体开展自查自纠。一是通过自查自纠,龙陵县交通运输局对交通领域涉企服务与监管企业不存在违规收费的问题。客运站车票价格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执行,不存在违规收费问题。快递方面,通过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以及市、县两级监管部门多次督查整改,目前快递末端收费问题已得到遏制。二是通过自查自纠,水电气涉企领域不存在违规收费的问题。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照省、市、县级文件标准执行收费,在收费过程中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等情况。三是县地方财经领域没有任何涉企违规收费项目。不存在违反收费基金立项审批权限自立名目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立、继续提高征收标准等问题。严格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落到市场主体。不存在违规下达收入目标任务、违规以财政支出方实施与企业缴纳税费挂钩的返还政策、征收过头税费、集中开展逐利式乱检查乱罚款、向市场主体强制或变相摊派等加重市场主体负担的行为。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没有擅自设立项目、标准进行收费、摊派的问题。四是通过自查自纠,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涉企领域未发现会费标准超过四档和乱收费现象。

(三)全面检查,突出重点。

1.聚焦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收费,杜绝借助行政影响力乱收费行为。重点查处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者利用行政机关委托事项违规收费;滥用行政影响力、解释权,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个人入会、接受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个人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比赛、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和强制赞助捐赠、订购刊物、购买物品等行为。中介机构因行政管理需要,以咨询费、技术服务费、评审费、培训费等名义向市场主体或个人收取费用的行为。重点关注行业中话语权较大,长期举办大型活动、比赛、考核评比、展览的行业协会以及在行政审批、许可、备案中开展评估、评审、认证、鉴定等业务的中介机构。截至目前,共检查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7户次,检查中未发现涉企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2.聚焦水电气等公用事业收费,规范自然垄断行业收费行为。重点加强供水供电供气领域工程安装、维护维修领域价格监管,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取不合理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违规行为。检查水电气等公用事业领域收费。对涉嫌垄断的案件线索,认真进行研判,及时收集证据材料,并报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截至目前,共检查公用企事业单位2户次,检查中未发现违法违规涉企收费问题。

三、强化教育收费、医药领域、殡葬领域价格监管

(一)组织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减”的重要精神,2022年上半年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职业教育学校收费和学生及家长反应强烈的收费问题开展检查,规范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截至目前,共检查学校4所,检查中发现2020春季学期因疫情原因,学校推迟开学,但未按要求对多收的住宿费进行清退。在发出《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教育收费相关问题的执法建议函》后,龙陵县教育系统四所完中和县职中共清退30796元,涉及学生数2104人次。

(二)加强医药、殡葬领域价格监管。结合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新要求,密切关注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及时查处医疗服务领域价格违法行为。加强殡葬领域价格监管。截至目前,共检查医疗机构3家,检查殡葬经营户4户,检查中未发现涉及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

(三)开展2022年度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云市监办发〔2022〕6号)要求,组织开展2022年度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共抽查检查物业公司1户次,检查中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