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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 01526259-9-/2022-1008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城市供水便民信息 发布日期 2022-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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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城乡建设(含住房)
【科普】违章用水,您了解多少?

供水用水是重要民生工程,但一些违章用水的行为却屡禁不止,这不仅严重扰乱了供水秩序,影响供水公司正常运转,更侵害了合法用水单位和居民的权益,自来水从生产到终端,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我们有义务做到合法用水。由于个别人对自来水的法律意识非常淡薄,认为偷水算不上违法,被查获了顶多补交水费。其实私接水、盗水都损害城市公共管道设施、折损水压,最终伤害的是我们用水人的利益。那么哪些行为属于违规违章用水,你知道吗?

1.销户或暂停用水后私自接通用水的;

2.人为通过各种方法造成水表停行、逆行、滞行和倒拨表针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使水表不能正常运转或失效损坏的;

3.擅自迁移水表位置、擅自拆卸水表,造成水表倒装及其损坏其他供水设施的;

4.私自开、关管网闸门的;

5.自备水源与城市供水管道接通混用、造成水质污染的;

6.未经批准,私自在水表前开口,自行改变管道或用其他方法而不经水表用水的;

7.偷窃、破坏或私自占用城市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8.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擅自挖掘、拆除、改动,造成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缺损;

9.水表前后两端或全部镶固,造成难以或无法抄表、换表和维修;

10.水表前、后1米范围内放置杂物或酸碱等腐蚀性物品

11.私自购置水表,违章装表用水;

12.非火灾情况下自行启用消防箱、公共消火栓用水或损坏消防设施的。

上述违章情节,经查属实,根据《城市供水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按情节给予追收水费、罚款、暂停供水等处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打击违章用水行为,维护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合法用户的权益,是我公司义不容辞的责任。杜绝违章用水,也需要靠大家支持。龙陵县润民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提醒广大用水户:应树立节水意识,规范自身用水行为,共同参与社会监督,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共同保护水资源,切实打击违章用水行为,共创宜居文明生活环境。如发现以上所述违法违规用水行为可通过以下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龙陵县城供水举报电话:0875-6121421、0875-612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