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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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征地前期准备 | 拟征收土地告知 | 在拟征收土地前,应明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并予以公开。1.拟征收土地用途;2.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3.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4.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5.拟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抢栽、抢种、抢建等有关规定);6.听证权力;〔*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救济措施〕。 |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 在实地启动拟征收土地工作时,在村公示栏公开。 | 碧寨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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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微一端 □发布会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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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按规定确认后,调查结果予以公开。1.征收土地勘测调查表;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登记表;〔*土地勘测定界图件(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外;图件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技术处理)〕。 | 1.《土地管理法》;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公示栏公开。 | 碧寨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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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精准推送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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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征地组织实施 | 征收土地公告 | 根据用地批复文件,县(市、区)人民政府拟定征收土地公告并予以公开。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面积;3.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口安置方式、社会保障途径等;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和要求;5.救济途径。 | 1.《土地管理法》;2.《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碧寨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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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微一端 □发布会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精准推送 □其他 |
4 | 征地补偿登记 | 征地补偿登记汇总表。〔*征地补偿登记前置与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合并进行的,在前置环节一并公开〕。 | 1.《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征地补偿登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精准推送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