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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领域标准目录
龙陵县碧寨乡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0日 17:13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县级

乡级

1

征地前期准备

拟征收土地告知

在拟征收土地前,应明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并予以公开。1.拟征收土地用途;2.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3.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4.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5.拟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抢栽、抢种、抢建等有关规定);6.听证权力;〔*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救济措施〕。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在实地启动拟征收土地工作时,在村公示栏公开。

碧寨乡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精准推送 □其他


2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按规定确认后,调查结果予以公开。1.征收土地勘测调查表;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登记表;〔*土地勘测定界图件(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外;图件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技术处理)〕。

1.《土地管理法》;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公示栏公开。

碧寨乡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2.《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精准推送 □其他


3

征地组织实施

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用地批复文件,县(市、区)人民政府拟定征收土地公告并予以公开。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面积;3.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口安置方式、社会保障途径等;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和要求;5.救济途径。

1.《土地管理法》;2.《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

碧寨乡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4

征地补偿登记

征地补偿登记汇总表。〔*征地补偿登记前置与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合并进行的,在前置环节一并公开〕。

1.《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征地补偿登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