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9-9-/20160112005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征收与补偿 | 发布日期 | 2016-01-12 |
文号 | (第1号) | 浏览量 |
为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政府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市、县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决定举行《云南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省级统贷项目四期 保山市龙陵县龙山中路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办法(草案)》(以下简称“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龙陵县人民政府报送并经市政府法制办初步审查修改的《方案》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16年1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时在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大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45人,其中:
1.龙山中路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年满18周岁的被征收人30人,从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驻龙陵县城的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普通公众等代表15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县棚户区改造指挥部推荐,县人民政府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20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或由县人民政府确定并邀请产生。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发布1号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月13日17:30止。
(二)报名方式
报名人直接到龙陵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综合办公室、 龙山社区或白塔社区报名,指挥部联系人:杨海龙,电话:0875—6121088,手机:15187559327;龙山社区联系人:朱永强,手机:13987517492;白塔社区联系人:赵其相,手机:13987512089。
(三)相关要求
报名人应当认真填写报名表,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报名表直接到龙陵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龙山社区或白塔社区领取。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龙陵县人民政府将于2016年1月14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并在云南省重大决策听证网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人、决策发言人、听证代表、旁听人、听证人、听证监察人等听证参会人员名单。
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积极支持经确定的本单位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附件:《云南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省级统贷项目四期 保山市龙陵县龙山中路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办法(草案)》听证会报名表